山西隰县人大:切实提高基层人大监督实效

时间:2024-01-15  来源:人民代表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山西省隰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方面不断研究、探索、实践,有力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主要做法

  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隰县人大常委会在具体工作中把握“五个精准”,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方向定位精准。与县委决策合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确定重点监督议题,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质提速、赶超进位。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合力。结合“一府一委两院”年度目标、中心工作确定重点监督议题,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人民群众期盼合心。着重把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确定为重点监督议题,推进急难愁盼问题的优先解决。

  议题筛选精准。通过代表筛选意见。每年人代会后,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纳入重点监督议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各工委开展对口调研、专题视察,向常委会提出监督议题。主任会议审定意见。主任会议根据各个层面收集到的意见,讨论筛选确定议题,形成《年度工作要点》《逐月工作安排》,确保真正“监”到问题上、“督”到关键处。

  监督方式精准。统筹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织牢织密监督网,不断丰富和创新人大监督的形式和内容。聚焦重点发力。围绕全县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开展精准监督、精准发力。聚焦梨果示范县、生态康养地、区域中心城“三大目标”建设,按照年度序时进度,实地察看逐个项目进展情况,尽可能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充分听取群众的呼声,确保提出建议符合实际、全面翔实、精准到位。

  审议意见精准。会前及早准备。提前7天下发人大常委会会议通知,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会议议题做好调研工作,精心准备发言提纲,为会议审议奠定基础。会中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日常掌握、调研了解的情况,分组审议、讨论,力求审议意见精准科学、便于操作。会后形成意见。相关工委结合审议发言内容,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书,报告县委,交办“一府一委两院”限期落实。

  跟踪落实精准。做好跟踪工作监督。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在两个月内将落实情况报告回复,确保“决而必行、行而有果”。做好重点工作监督。聚焦梨果主导产业,每年第一项工作就是高度关注梨果产业发展,一年一个专题调研督导,助力梨果产业健康发展。做好难点工作监督。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促使政策落地、问题解决。把法院“执行难”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建议交办、调研督办、信访转办、审议报告等方式,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使案件实际执结率从46.22%提高到69.33%。

  存在问题

  目前,基层人大的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督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监督质量和实效还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突出表现为监督工作“不准”“不实”“不严”。

  “不准”。在监督议题选择上有时抓不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对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障碍,如地方债务风险、生态环境制约等重视不足,对一些群众诟病很久的社会焦点问题,如教育、医疗、住房改革不到位等关注不够,尤其是对一些比较棘手、敏感的问题不敢较真碰硬,给人以避重就轻、监督走过场之感。

  “不实”。在监督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实质的现象,问题抓得不深不透。如监督调研浮光掠影,层层听汇报,满足于走过路过看过,深入基层接触群众不多,了解不到真情实况,也听不到群众的真心话;开展执法检查时预设路线,参观“盆景”,没有对照法律条文逐项检查,讲成绩滔滔不绝,点问题大而化之,提建议三言两语;审议各项报告时,发表一般性意见多,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少,审议意见质量不高。

  “不严”。就是监督整改时“宽、松、软”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整改要求失之于“宽”,工作督促失之于“松”,问责处理失之于“软”,没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为标杆,对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让失职失责者红脸出汗,而是搞一团和气,国家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被淡化。

  改进思路

  新的赶考之路,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

  强化素质提升,在勤学习深调研上补齐短板。首先,要加强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要挖掘代表中的专业人才,在监督工作中发挥好专业优势。其次,要彻底改变调研监督过程中注重肯定亮点成绩、忽视发现问题和挖掘症结的现象,坚持经常性工作沟通与专题工作调研检查相结合,聚焦推动工作,切实帮助被监督部门查找问题症结,提出有操作性的破解意见和建议,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依法严格履行职责。

  注重问题导向,在善动脑精选题上跟踪问效。要立足监督法对监督选题的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围绕党委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找准“监督重点”,共同发力推动党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聚焦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发展经济和社会治理中推进迟缓的工作找准“监督难点”,督促破解瓶颈;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督热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发挥主体作用,在聚合力增活力上求实创新。要充分发挥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委会及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体系,为代表参与监督工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动代表自觉密切联系群众;要发挥好代表履职平台、代表联系群众平台的作用,推动代表积极反映群众呼声,督促政府落实、解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引入第三方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科学、独立、客观的决策参考,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优化监督方式,在重实效见结果上积极探索。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通过“一竿子插到底”持续监督实效,让政府部门切实感受到监督压力,主动落实责任、推进工作。要建立人大监督的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运作、销号式管理,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落实,精准发力、久久为功。

  强化结果运用,在提效能管长远上做深做实。在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结果交由监督对象研究处理的基础上,应选择将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议题监督结果及时提请党委研究,作为干部日常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依据加以采纳。要把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纳入监督计划,特别要对连续多年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集中督办,加强对办理效果的评估,强化结果导向。对监督效果不够显著的相关议题,要敢于运用、适时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审议等法定监督方式,强化监督的实效,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刚性、权威性。(任静)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