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润泽大美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湿地保护法集中采访活动侧记

时间:2024-01-10  来源:微信公众号“全国人大”

  深冬时节,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十只人工繁育的丹顶鹤在训飞员引导下,迎风掠起,翱翔空中,在冰雪、芦苇、蓝天的映衬下,绰绰神姿、飘飘清影,舞出一幅动人的湿地画卷。

  在湿地保护法颁布两年之际,2023年12月5日至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湿地保护法集中采访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工作”为主题,以贯彻湿地保护法为主线,组织多家中央媒体和都市类媒体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等地,实地了解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

  雪中栖息的鹤群,放归自然的红隼,严格周密的保护举措,全社会不断提升的保护意识,共同讲述着在法治润泽下湿地发生的绿色之变,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更加真实可感。

冬日,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丹顶鹤迎风飞翔。摄影/陈文华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工作

  古往今来,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人类生产生活同湿地有着密切联系。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

  既为当代计,也为万世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考察中强调湿地的重要性,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一直牵挂于心,强调要“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减少人类活动的干扰破坏,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为子孙后代留下大美湿地”。

  2022年6月1日,中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湿地保护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环境立法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发展新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以刚性监督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位于我国东北部的黑龙江省,是此次执法检查的六个省份之一。

  黑龙江省湿地面积为514.3万公顷,居全国第三位,拥有全国最多的国际重要湿地。星罗棋布的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如同一颗颗美玉,镶嵌在龙江黑土之上,生动诠释了“北国好风光,美在黑龙江”。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湿地保护法集中采访活动,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中国人大》杂志、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的一线记者,走进龙江湿地,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同时,以融媒体传播的创新形式,展现法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一路走访,一路倾听,一路记录。

  通过与珍稀鸟类近距离接触、与一线工作者深入沟通、与当地群众现场交流,记者们切实感受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湿地保护法正不断得到有效实施。

  加强保护修复:

  从“人鸟争食”到“人鹤和谐”

  人与自然如何和谐共生?此次采访活动的第一站,来到齐齐哈尔市的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记者们从人与鹤的故事中,探寻着问题的答案。

  扎龙湿地,气温虽在零度以下,却时常能看到丹顶鹤在芦苇间栖息,在冬日积雪和阳光中,蒙上金色的神采。

  这是人工繁育的丹顶鹤,冬季南飞的野生鹤群还没有归来。目前,全世界野生丹顶鹤仅存3000只左右,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野生丹顶鹤种群数量近300只,有着“丹顶鹤故乡”的美誉。

  而就在数十年前,这里曾经面临“人鸟争地”、“人鸟争食”的突出矛盾。在保护区成立之初,这里曾生活着以割苇草、打鱼、种田为生的村民。21世纪初,湿地出现缺水萎缩退化现象,湿地生态系统也遭受破坏,鱼和鸟的数量锐减,人与鹤争夺生存空间的矛盾逐渐严重。

  为了解湿地“干渴”之急,黑龙江省政府牵头建立扎龙湿地长效补水机制,泵机轰鸣,闸口奔腾,清澈的嫩江水奔涌流向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累计超过30.7亿立方米的补水保证了湿地水量充盈,推动生态系统呈现出正向演替过程,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持续性和物种多样性得到有力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不能同自然争夺发展空间。”湿地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并强调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为了系统解决人为因素对湿地保护区的影响和破坏,数年前,保护区启动了核心区居民生态搬迁工程,已完成首批搬迁1400多人,从而更好保护湿地生态,给丹顶鹤和其他鸟类提供了优质生存空间。

  承接了296户943人搬迁村民的齐齐哈尔市哈拉乌苏村党总支书记王涛告诉记者,通过给村民兴建住房、为孩子建造小学等配套措施,搬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整体提高。

  “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我们周边的老百姓保护湿地意识明显提升。”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郭玉航说。

  随着当地湿地保护工作的推进和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如今扎龙湿地的芦苇产量、鱼类资源逐年恢复,越来越多的丹顶鹤在这里停留驻足、繁衍生长,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丹顶鹤等珍禽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工作中,唱响了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歌。

齐齐哈尔被誉为“中国鹤家乡”,拥有世界上面积最大的野生丹顶鹤繁殖栖息地、最大的丹顶鹤人工繁育种群再野化基地。摄影/孟一民

  创新普法形式:

  “猎人”向“护鸟人”的转身

  冬日的大庆龙凤湿地,文须雀拍打着翅膀,轻盈地在冰雪中“嬉闹”。这里是全国最大的城中湿地,也是东方白鹳、丹顶鹤、白鹤等多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的栖息繁殖地。

  走进龙凤湿地,迎面见到的是一座特殊的雕塑:一把双筒猎枪,枪筒被弯成圆圆的死结,几只鸟悠闲地栖息在弯曲的枪筒上。

  普法志愿者蔡抒桐向游客介绍,这座残枪雕像名为“栖地”,代表了一名普通大庆人认识到捕杀鸟类的错误后的内心救赎。雕像的设计者董义,经历了从“猎人”到“护鸟人”的转变。

  20世纪90年代初,董义有时会到湿地打猎。一次他射杀了一只大雁。大雁是忠贞鸟,成双成对,一只死去,另一只一定来寻找。董义再次举枪时,他听到那只寻找伴侣大雁的鸣叫声,从清澈到沙哑,从嘹亮到凄厉,像是具有和人一样真挚的情感。深感内疚的董义,砸毁了猎枪托,弄弯了枪管,从此成为摄影师——保护鸟类、拍摄鸟类。

  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大庆市创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和了解湿地,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我们幼儿园组织全体在园幼儿和家长们共同参与了龙凤湿地的观鸟节活动,带领孩子们走进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大庆市龙凤区机关幼儿园副园长贾振淼说。

  贾振淼向记者介绍,孩子们认识了近百种鸟类,了解了湿地鸟类的生活习性,一系列如故事会、实物展览、手工制作、湿地体验、动物观察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幼儿们在感悟生态、感悟自然的过程中,增强了对湿地的保护意识。

  随着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大庆市将龙凤湿地在内的8个湿地类型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为野生动物的繁殖、栖息、迁徙提供了良好的场所和食物资源,当地人保护湿地、爱鸟护鸟的意识越来越强。

  2023年,龙凤湿地内的大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收留受伤鸟类150余只,不少是当地群众发现后及时送来救治的。

  不久前,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因受外伤跌落到龙凤湿地,在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学动物医院的共同救治下,红隼很快痊愈,达到放归野外的标准。

  放归仪式上,在记者的见证下,红隼被工作人员托起后,挥动翅膀,腾空而起,逐渐飞向远方。

大庆龙凤湿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展翅飞翔。摄影/张丽波

  推进合理利用:

  城市和湿地相融相生

  推进湿地合理利用,是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记者走进哈尔滨湿地宣教馆,虚拟现实技术多视角多维度地展现了河流、沼泽、湖泊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让人仿佛穿梭在碧波绿岛连成的湿地画卷中,见证城市变迁的生态篇章。

  2018年10月,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全体会议上,哈尔滨市荣获“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成为我国首批获此殊荣的6个城市之一。

  近年来,哈尔滨市确立了“一江居中、南北互动、两岸繁荣”的发展定位,打造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的湿地景观带,努力实现“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夕阳下的哈尔滨万顷松江湿地,与城市相融相生。摄影/汪金铭

  为落实好湿地保护法,妥善处理和协调推进修复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哈尔滨市还建立了湿地保护多部门协作机制,专门成立了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了区、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并将湿地保护相关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一旦遇到问题,我们会根据各种法律和适用条例、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共同商定如何在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生产工作。”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高静说。

  数据显示,哈尔滨市通过积极挖掘湿地生态价值,每年依托湿地资源举办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和“中国哈尔滨冰雪节”,为城市创造直接和间接价值达百亿元;90%的国家湿地公园免费开放,让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湿地为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助推了城市发展;发展的城市,又能反哺湿地保护。”高静表示,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让城市和湿地融合,有利于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让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冯添)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