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桂”有特色

时间:2023-12-11  来源:广西人大网

  开展抗战摩崖石刻专项调查,通过民间征集等方式收集革命文物,修缮烈士纪念设施;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党史研究成果、红色教材,建设广西段红色精品旅游线路,立足本地实际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

  11月下旬,一份有关广西红色资源执法检查的“成绩单”,摆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与会人员的案头,接受审议。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现场

  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记载着广西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的丰硕成果。广西是全国最早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法规的省区之一——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广西在条例的指导下如何守好用好宝贵的红色精神财富?如何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宣传和全面实施?开展执法检查意义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今年8—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逐条对照条例规定开展“大盘点”,主要检查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挖掘和利用红色资源优势开展研究、宣传、教育、交流、弘扬等传承工作的情况,并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广西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并及时开展执法检查的做法,得到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充分肯定。

  “桂”有红色文物,重在普查收集中保护

  走进广西,秀美的山水让人流连,但可能很多人没注意到,广西同时也是一个红色资源的大省(区),拥有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等革命文化历史及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第八军军部旧址、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湘江战役旧址等众多珍贵的革命旧址。

  以法之名推动红色资源普查、收集。据初步统计,目前广西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80余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500余件;馆藏红色革命历史档案为107卷文书档案、668张照片档案;现有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431条,抗战摩崖石刻60方。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档案馆、纪念馆也积极行动起来,面向公众征集了一批红色资源,如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通过民间征集等方式,累计收集湘江战役革命文物达1143件。

  红色资源不可再生,保护是重中之重。在夯实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传承教育阵地上,广西2023年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和自治区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共3800万元,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支持急需建设修缮的烈士纪念设施项目52个,覆盖陵园外烈士墓431处、其他烈士纪念设施55处。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200多万元,投入实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保护修缮项目和可移动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桂”有红色故事,力在创作宣教中传播

  音乐剧《国难书生》《血色湘江》、采茶戏《朱锡昂》、民族歌剧《拔哥》、桂剧《南宁女儿邓颖超》、壮剧《黄文秀》……近两年,公众在区内不同场合观看到了不少优秀的红色题材精品剧目,接受红色文化洗礼。其中《血色湘江》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第二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这是广西加强红色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和传播,讲好红色故事的一个缩影。

  保护红色资源是为了传承,关键是要讲好红色故事。近年来,广西加强红色资源研究,不断丰富红色资源精神内涵,围绕百色起义、龙州起义、湘江战役等开展专题研究工作,形成一系列党史研究成果。在区内主流媒体发表近千篇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相关工作的文章,有力提升红色资源宣教质效。

  与此同时,广西注重发挥红色资源铸魂育人作用,组织开展一大批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如开发《壮美广西》《红色广西》《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广西形势与政策》等系列地方教材,切实加强学生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又如龙州县推动线上线下100个红色故事征集,100套红色画册进党支部、社区、校园和100场《追忆红八军、传承龙州红》主题宣讲进校园等“三个一百”活动。

  此外,广西积极擦亮“红色广西”旅游招牌,促进文旅深度融合,丰富旅游产品,打造沉浸式红色精品线路。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湘江战役纪念馆、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碑园、湘江战役新圩阻击战酒海井史实陈列馆等“一园三馆”开放至今,累计接待游客1650多万人次,已成为区内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和红色旅游重要目的地,有效提升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的关注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南宁市总工会创新载体和手段打造《守望光明—南宁电厂保卫战》沉浸式红色工运体验剧目,吸引了大批受众。

  “桂”有红色条例,旨在以法依法中施行

  广西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的优秀成绩单,背后是法律法规的推动,是公众的积极参与。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明晰了广西红色资源的定义,明确规定了红色资源保护管理、传承弘扬、交流合作、保障措施等各方面内容,以法治方式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在自治区制定条例的基础上,部分设区的市立足本地实际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桂林市制定《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事权和职责,促进湘江战役红色资源永续利用。梧州市颁布《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对政府职责予以规范,规定市、县两级政府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专项资金。河池市出台《河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推动解决部分红色文化遗址存在的基础设施落后、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促进红色文化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以深入桂林、梧州等5个设区的市检查,赴江苏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学习考察,深入23处纪念馆、博物馆、陈列馆、革命遗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单位实地检查,面向全区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含文物部门)等地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逐条对照条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结果让大家颇为欣喜——广西切实立足本地红色资源管理,多措并举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卓有成效。

  针对下一步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完善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相关机制,深入开展红色资源普查,提高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等建议。

  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在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现场,委员们对红色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加强与外省联动,推进红色旅游文化资源深度融合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关注,提出了要开展红色文化系统性研究;发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布第一批广西红色资源名录;创作更多的红色文化产品,推动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及优秀红色主题舞台艺术作品宣传推广进社区、进企业等建议。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