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大:出台意见 加强新时代“两联系”工作

时间:2023-12-05  来源:“甘肃人大”微信公众号

  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下简称“两联系”),是人大工作活力之源,是代表履职尽责之基。11月13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两联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实际,从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制度机制、搭建平台载体、强化管理监督、发挥功能优势、强化服务保障、加大舆论宣传、强化工作指导八个方面,就全省人大加强新时代“两联系”工作提出了29条具体意见。此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着力解决“两联系”工作存在的认识不够深、联系不够紧、机制不够优、创新不够足、效果不够佳等问题,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实际举措。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联系”的基础支撑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两联系”是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强化党的性质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安排,是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也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基础。《意见》提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两联系”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定期研究部署“两联系”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动“两联系”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和基础作用。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人大代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过程,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依法治国和人大制度发展的过程。《意见》提出,各级人大代表要树牢“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为党传声,为民代言”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履职成效的依据,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领导干部代表要增强代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切。

  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拓展“两联系”的广度和深度

  《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机制。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一定数量的基层人大代表,通过走访、见面、座谈、电话、微信、书信等多种方式,做到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常态化了解掌握代表履职情况,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建议。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考察时,要邀请联系的代表参加。

  《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应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原选区选民或者社区网格员,经常性开展“代表进社区”“代表接待日”等活动,推进代表联系群众网格化,真正把党的声音传播到基层、把群众的心声反映上来,争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改革发展的引路人、共同致富的带头人、困难帮扶的爱心人,不断提高代表联系群众的质效。

  《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专业代表制度,围绕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就列入常委会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监督议题、重大事项决定、专题调研等,主动征求联系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报告时予以反映,不断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推动常委会日常工作与代表工作深度融合。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基层代表、相关领域代表、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和参加有关立法、监督等活动的代表列席会议,实现每位基层人大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对代表反映的群众意见,根据事项性质、涉及事权范围等进行分类处理,通过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议案或建议意见等形式提出,也可以通过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向有关方面反映,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形成受理、分析、交办、督办、反馈的全过程闭环。对群众反映的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意见,代表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落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督办代表重点建议机制,适时采取会议督办、现场督办、调研督办、指导督办等多种方式予以办理,不断增强办理实效。常委会每年听取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2家以上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报告。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直通车机制,及时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真正做到群众说了有人听、听了有人管、管了有效果。

  《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专业代表小组工作机制。按照代表的专业优势、行业特点和居住地域,采取混合编组等方式组建代表专业小组,把代表小组建在重要行业领域和产业链上,发挥代表某一领域的专业特长,开展富有特色的联系活动。各级人大组织开展活动时,有针对性地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背景的代表参加,有序有效扩大代表参与度。

  《意见》提出,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通报机制。每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意见》提出,建立代表结对联系机制。按照“领域相近、地域相邻、联系方便”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代表联系基层代表、连任代表联系新任代表的结对联系机制,探索开展上一级代表联系下一级代表,力求通过“以上带下”“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强代表联系交流,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

  《意见》提出,积极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党委中心大局,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代表见面日”“直说民生事”等活动,积极探索民生实事票决制、乡镇(街道)议政会议等创新做法,丰富和拓展代表履职载体,推动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搭建平台载体,常态化听取吸纳代表意见建议

  《意见》提出,建好代表履职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用促建、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快建设省级人大“履职通”,指导各地人大积极加强“智慧人大”建设,完善功能模块,实现资源融合。办好人大门户网站、报刊和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网上信访大厅等,积极推进新兴媒体运用,提高代表运用信息化手段联系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收集代表和基层群众心声,定期梳理转办群众关切和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意见》提出,健全完善代表座谈交流制度。利用召开常委会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学习培训等机会,召开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带来当地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带来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建议”,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

  《意见》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座谈等多种方式,主动向代表介绍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基层代表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和了解代表的意见。

  《意见》提出,代表通过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种平台,利用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联系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强化管理监督,切实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意见》提出,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做实直接选举代表向选民述职和满意度测评工作,每位代表届内至少述职一次,重点报告代表为党传声、为民代言、情系群众的具体情况和成效,主动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建立间接选举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规范述职内容、程序、组织形式、结果运用等。

  《意见》提出,建好用实代表履职档案。推行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每年对本级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代表连选连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承诺机制。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就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发挥代表作用等向选民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综合运用代表履职档案和述职评议结果,对群众举报不作为、负面反映较大的代表,采取约谈、劝辞或依法终止代表资格。

  发挥功能优势,建好用好代表联络家站

  《意见》提出,充分挖掘代表家站功效,推动代表常态化进家入站联系群众,让代表成为“民事直说”的骨干,把家站建成“民事直说”的场所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拓展延伸代表家站功能,坚持固定式接待与流动式走访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补充、“实体站”与“网络站”相呼应,创新设立流动联系平台,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把代表家站真正建成代表学习培训之家、定期接待选民之家、交流履职经验之家、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之家。

  《意见》提出,坚持以用为主、综合利用,把代表家站有效嵌入基层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基层自治等工作平台,推动平台共用、资源共享、力量整合、上下联动、融合发展,有效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平台载体效能的最大化。

  《意见》提出,建设市(州)域统一的人大代表“网上家站”,积极推进“移动履职”“自助履职”,做到“面联”与“网联”并举,既有“面对面”,又有“键对键”,使代表与群众联系“全天候”“零距离”。利用网络平台,跨区域组建功能型代表小组,分领域在网上征求专业小组的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服务保障,更好助力代表依法履职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一对一”服务保障常委会委员履职机制,为常委会不驻会委员配备履职联络员、服务员,采用走访、电话、短信、微信、书信等形式,主动与不驻会委员开展常态化的联系,及时沟通交流,提供服务保障。

  《意见》提出,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工作,有计划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统筹组织代表跨原选举单位开展履职活动。

  《意见》提出,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加强制度设计,定期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服务保障,引导代表发挥作用,推动“两联系”有形有感有效开展。

  《意见》提出,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严格执行代表经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发挥经费的最大效益。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经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列入年度代表活动经费予以保障。

  加大舆论宣传,深度挖掘讲好代表故事

  《意见》提出,广泛挖掘宣传,聚焦基层一线,注重从代表履职活动、提交的意见建议、述职报告中,收集和挖掘新时代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的好故事。利用各级各类媒体,生动反映代表履职尽责的案例、事迹和成果,支持代表就自己关注和熟悉的领域撰写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良好风采。

  《意见》提出,坚持典型引领,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征集评选“两联系”工作的创新实践案例,每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通报表扬一批履职事迹突出的人大代表、代表小组、代表家站,总结、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做好典型的培养、宣传和推荐等工作。

  强化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意见》提出,强化上级人大工作指导,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开展好“两联系”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现场观摩会、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代表联络机构之间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及时总结推广“两联系”工作中的有益探索和经验做法,推动“两联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