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立法 赣湘两省开启跨省生态保护新探索

时间:2023-12-04  来源:“江西人大”微信公众号

  11月30日,江西、湖南同步审议通过《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首次实现协同立法,开启了跨省生态保护的新探索。

  《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将于明年1月1号起实施,这是两省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也是全国首部跨省设区市法规文本相同的地方性法规。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处长晏凌云介绍说,这次协同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两地立法部门和实务部门立足流域水污染防治,同步出台条例,将协同立法变为协同行动,用制度协作推进区域协作,大家“齐步走”,推动实现湘赣边区域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十六条,从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角度,对萍水河——渌水保护规划协同、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作出规定,解决了协同保护“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关键问题,推动构建起流域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

  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介绍说,针对性,操作性都非常强,对共筑这个绿色生态屏障会发挥很好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流域的保护,要坚持把这个协同融通作为着力点,这个立法就很好体现了这一指示要求。

  江西、湖南共同拥有16条河流,其中,较大的一支,在江西境内叫萍水河,在湖南叫作渌水。为共护一江绿水,2019年,赣湘两省签署了渌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江西萍乡先后投入30多亿元开展萍水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确保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湖南给予江西生态补偿资金,在株洲启动渌水省级样板河创建工作。

  萍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袁长兵表示,我们两市形成了一系列的联动机制,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一些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信息共享不畅通等问题,显现出比较大的随意性,治理不到位。

  为此,去年7月,江西、湖南正式启动协同立法,进一步推进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然而,由于上下游发展需求不同等原因,协同立法的过程遭遇了困难。

  “他们的立场在于协同保护的方式,我们的立场在于协同保护的内容,存在着很多分歧,上百次沟通协商。”袁长兵说。

  通过同步立项、共同调研等“八同”方式,采纳各部门建议468条,草案修改68次……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条例》的出台让两地治河、护河有了“刚性”约束。大义村是萍水河入湘前的最后一站,下游就是株洲大屏山村。《条例》明确断面生态流量、清淤疏浚等信息需共享并实行问责机制。

  萍乡市水利局市河湖长制工作科科长林晓宇说:“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解决边界河湖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实现流域联防联控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高标准推进全流域治理。”

  是保护,也是发展。《条例》提出,两地要改善通航条件、推动航道项目实施。眼下,萍乡正着手接通至醴陵航道,加速打造“一河两岸生态走廊”,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注入新动力。

  “串联了四个乡镇十几个村,依托这条河流,我们将打造文旅相融、航道互通、商贸更加紧密的赣湘合作产业发展新格局。”萍乡市湘东区副区长范小敏表示。

  从协议到立法,《条例》的出台将助力两地“生态底色”更亮,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又一生动实践。(卢美联 钟智瑶 徐滔 万光逸 文锦 谢文)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