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一部事关全广东未成年人的条例是如何修订的?

时间:2023-11-08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11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据悉,该《条例》修订历时1年4个月,最终在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那么,一部关系到全省未成年人的条例是如何完成修订的?为了切实保护未年人,过程中做了哪些努力?接下来,通过三个细节带你了解背后的故事。

  多方讨论:曾为一条规定吵得“面红耳赤”

  2022年3月,团省委联合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印发《关于扎实推动广东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若干举措》,正式将《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提上日程。

  经过前期筹备,2022年5月,在省人大社会委指导下,团省委再次牵头负责《条例》修订起草工作。历经省内8个地市及2个兄弟省市的实地调研、多次修订改稿会、2次立法风险评估会、3轮征求意见等严密的修订立法程序,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条例》顺利出台。

  在集中改稿会上,一位来自省直某单位的业务负责人直言道:“从我们部门的角度,我觉得这条内容非常实,不应该因为篇幅的原因去删除,而是应该要保留,再进一步细化,这才更有利于我们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像这样的讨论不止一次。“立法过程是各方进行利益表达和博弈以及立法者进行利益衡量和整合的过程。”参与《条例》修订的专家团队一位成员笑称,大家经常在改稿会上争得“面红耳赤”,散会后又“和好如初”,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在吵架。“其实,我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无非就是希望通过争论、研究、修改、吸收,让新《条例》尽量更契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实际情况一些。”

  开门立法:倾听未成年人的心声

  “我们观察到,身边的部分同学经常乐于讨论游戏、电影中比较暴力、黄色等话题,这些不利于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元素正在随着科技的发展一步步渗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未成年人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来自广州市培正中学的陈同学踊跃发声,从在校未成年人的视角指出当前值得予以关注的现实情况。

  对此,《条例》第二十九条专门作出回应,明确规定了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游戏软件产品等,不得含有宣扬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审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条例》的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听取未成年人的真实心声是做好修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未成年人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正是最直接、最充分听取未成年人意见的窗口。

  除此之外,《条例》修订工作的各个环节也都能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参与《条例》修订的有关专家介绍,修订过程中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设置了个性化问卷,主要是面向专门学校和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务对象这两大群体,结合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了情况摸查和需求分析。在有效回收的超千份问卷里,他们找到了这次修订工作的重要方向之一——解决未成年人迫切想要解决的问题。

  问题导向:解决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

  媒体曾经报道过,广东一名叫强仔的男孩从12岁开始滥用止咳药水,每天少则七八瓶,多则20多瓶。滥用止咳药水长达8年的时间中,由于钙流失严重,他的身高由最高时的1.72米萎缩到了1.60米。

  药物滥用是指非医疗目的使用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或物质),使用者对此类药物产生依赖,强迫和无止境地追求药物的特殊精神效应,由此带来严重的个人健康与公众卫生和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特别是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意志力较弱、禁不住诱惑,且具有从众心理,容易受同伴影响,稍不小心就会落入滥用药物的陷阱。如果不治疗或者治疗不当,易走上吸毒甚至偷窃等违法犯罪道路,最终会影响社会。对此,《条例》第三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不良行为的定义的基础上,明确“非医疗目的滥用药物”属于不良行为。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各类网络应用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失。2022年,团省委通过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监狱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并面向全省各领域青少年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形成了《广东省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调研报告》。其显示,2018至2022年,涉电信网络犯罪的青少年人数占所有犯罪未成年人的比例连年上升。

  为了回应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新形势,《条例》第十三条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入“宣传普及预防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方面的知识,依法查处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团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问题导向是贯彻本次《条例》修订工作始终的基本原则,坚持立足省情实际,带着问题调研,围绕问题修订,目的就是要让新《条例》更加务实管用,着力解决未成年人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