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人大:着力把好“四关” 让人大监督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时间:2023-10-18  来源:人民代表报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神圣职责。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从监督的选题立意、组织实施、结果审议、督办落实等环节全过程体现人民的意愿,让监督深深扎根人民群众之中,让人大工作焕发出蓬勃的生机活力。

  把好议题选定关让监督满载民意

  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前,组织各专工委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倾听群众意见,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公众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监督议题和民生实事项目。同时,结合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进行分类、归并和筛选,作为确定监督议题的基础。由各专工委讨论拟定初选议题,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真正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定为监督议题。

  聚焦党委关切的中心工作。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把关系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列为监督内容,确保监督议题符合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合地方发展大局、顺应群众实际诉求。紧扣全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经济转型”等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战略,力求使监督议题更好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更加切合实际、体现民意。

  把好调查研究关让监督彰显民主

  抓实方案制定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规定,要求制定视察调研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方法步骤、人员组成、日程安排;要深入基层一线,邀请不少于两名当地的人大代表参与,确保调研有的放矢,基层代表有效参与。

  抓实队伍组建环节。将全市346名市人大代表划分为法律、财经、农业等7个代表专业小组。在组建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组时,以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委室工作人员、相关代表专业小组人员为主体,每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监督200多人次,并把相关专业人士、政府部门熟悉情况的人员充实到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的队伍中来。同时,评选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10名、政法监督员5名、纪检监督员12名、廉洁征兵监督员1名,推动人大代表扎根一线开展监督,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意。

  抓实调查研究环节。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认真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大力提倡“四不两直”,坚决避免走过场、走形式、走马观花式的调研。例如,在全市破除隐形壁垒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中,各专工委联合行动,兵分两路,一组赴12345政府热线“明察”,一组深入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等单位“暗访”,和办事群众亲切交谈,真正在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寻求对策,形成高质量意见建议15条,得到市委采纳和转办。

  抓实报告撰写环节。实地调研或检查结束后,充分吸收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科学分析研判、提炼总结,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涪陵榨菜、贵州数字经济的调研报告,既总结了当地的成功经验,又用数据和事例对比分析,为推动全市“特优”农业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些重要启示。

  把好会议审议关让监督汇集民智

  创新会前学习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提前将需要审议的各类报告、材料上传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解报告内容、熟悉审议事项,为审议工作打好基础。必要时,在常委会会前,举办与审议内容相关的学习或法治讲座,提高审议能力。

  创新会议保障机制。建立常委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两名人大代表全程列席。建立“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听取审议意见,适时作出解释,提升审议的质效。

  创新会议审议机制。常委会会议连续两届每年确定一项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充分行使人大监督职能。坚持一般审议发言和重点发言相结合、分组审议与联组审议相结合等方法,委员和代表及列席人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使审议意见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把好督办落实关让监督惠及民生

  完善督办机制。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规范审议意见交办、督办、信息沟通和结果反馈等程序,提高办理质效。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建议,安排专人收集,及时送达“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在下一次常委会召开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组成人员,做实审议意见办理“后半篇文章”。

  坚持结果导向。把人代会重点建议、民生实事项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列入重点督办工作事项,对于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审议意见,全程跟踪督办,深入现场实地监督,确保意见真办理、真落实,形成人大监督闭环。

  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在《大同日报》公布审议意见书,在人大常委会公报、大同人大网站和人大动态等媒体刊物公开专项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等方式,对不同的监督内容,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向群众公开,向人大代表公开,向全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和各级代表广泛参与到民生实事项目、审议意见落实的监督工作上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谷明)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