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人大:健全三项机制 抓好三个融合 让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

时间:2023-09-13  来源:人民代表网

  近年来,山东省莒南县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意见征集工作中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通过健全三项机制、抓好三个融合,扎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推动基层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立法,有力地保证了让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使立法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健全三项机制 提供服务保障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监司工委和司法局等为成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指导。从部门、镇街、社区、企业和人大代表中邀请12名有实践工作经验的同志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构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县、镇街(单位)、信息采集点、联络员四级工作网络,加强统筹调度和工作推进,形成整体合力。

  规范完善运行机制。探索推进“1+10+N”工作模式(1个单位、10个工作管理区域,N个工作人员),开启立法社情直通车,架起基层立法彩虹桥,通过现场活动、普法栏目、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深入开展法规宣传,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民意收集,既注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规范的问题,也检查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的情况,推进地方立法既接地气、又有人气。

  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十有”标准,建设了2处高标准、设施一流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确定1处立法联系单位,建立6处具有行业特色的立法信息采集点,进一步延伸立法触角,为立法提供最基层声音。

  抓好三个融合 助推提质增效

  推动立法联系点与监督工作相融合。在立法联系点建立监督议题征集机制,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监督选题贴近实际、体现民意。县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联系点收集到《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美丽乡村建设千篇一律、无法体现地方特色”等问题,对此,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规划村居建设时应充分考察、比对,在保留原村庄肌理和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实现一村一貌、一村一品”的建议。

  推动立法联系点与代表工作相融合。织密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网络,使立法项目征集、草案意见收集、实施情况调研与代表联系群众、向群众述职、代表培训等工作有机融合,既充分发挥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助力基层治理的作用,又有效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将更真实、更接地气的基层群众声音传递到立法机关。

  推动立法联系点与社区治理相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等功能融入立法联系点建设中。组织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走进立法联系点,为基层群众释法说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