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法治护航织经纬 乡村振兴入画来

时间:2023-08-01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任玉轩 宋向乐)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就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持续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

  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河南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提出“在乡村振兴中实现农业强省目标”的殷殷嘱托,把准建设农业强国的基本要求和中国特色,立足河南实际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努力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上展现河南担当、贡献河南力量。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而乡村振兴同样离不开法治保障。2022年3月,《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正式实施,2023年5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检查贯彻实施情况,对河南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乡村振兴“法治之花”在中原大地花开正盛。

  立法先行 织紧乡村振兴行进之“经线”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法定化、制度化,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全方位的规定,既指明了鼓励倡导的方向路径,又划出了禁止限制的底线红线,为新阶段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1个月后,《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实施,为河南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条例》和河南实际相结合,共11章77条,涉及规划引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城乡融合等多个方面,体现了河南特色。《条例》还突出了立法前瞻性,既把实践中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规,又为乡村发展改革留出足够空间。

  “乡村振兴规划应该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河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张锟认为《条例》强调了规划引领,无论是产业发展、村庄分类还是乡村建设,都需要规划先行,这是河南乡村振兴规划的特色和实践。

  《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突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突出问题导向,用立法来破解工作难题,也是《条例》鲜明的特点。比如,针对河南产业结构不合理、特色不鲜明的问题,《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条例》还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名人故居故里等资源的保护,并强调了违反《条例》的处罚措施。

  多措并举 织密乡村振兴发展之“纬线”

  5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带领执法检查组走进焦作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温县怀山堂、数字乡村大数据中心、平安种业有限公司和修武县云台山镇岸上村、七贤镇宰湾村,实地检查调研怀药农业产业化、数字乡村、种子产业及文旅融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并召开由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金平带队赴鹤壁市、安阳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带队赴许昌市、漯河市分别就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个检查组成员与基层干部群众亲切交流,详细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情况。

  “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法治实践,是全面推动实施五大振兴的法治保障,要强化政治意识,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执法检查组成员认为,“总体来看,‘一法一条例’在各地得到了较为全面的实施,‘五个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受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引起重视。”

  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河南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此次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8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位省人大代表,先后围绕河南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询问,省人民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8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认真作答。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省委要求,河南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一法一条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面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占营的询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尚进表示,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强省,河南抓好粮食安全头等大事,强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稳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下一步,将重点抓好粮食安全、乡村产业振兴、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乡村现代治理水平提升等六个方面工作。

  会议现场组织了满意度测评,对每个应询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履职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止于“答”,更重要的是做好“问”后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按照有关规定,省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有关问题的研究办理情况,确保有询问、有答复、有整改、有结果。

  履职尽责 铺开乡村振兴美丽画卷

  5月17日,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参加的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座谈会在焦作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强调,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法治实践,是全面推动实施五大振兴的法治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依法履职,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坚持同心协力,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实践,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人大代表、临颍县新城街道邢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邢俊生认为,落实好“一法一条例”,要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执法机制建设,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

  省人大代表、许昌建安区灵井镇兴源铺村党委书记刁明安认为,落实好“一法一条例”,要增强基层干部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刁明安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确保‘一法一条例’在中原大地落地见效。”

  两名人大代表的肺腑之言道出了“一法一条例”在河南贯彻执行的“秘籍”——重在振兴、贵在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村一落皆美景,乡村蝶变换新颜”。景美人富产业兴,不仅让人们看到了近年来乡村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也让广大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幸福感、获得感。

  产业旺了,村民富了,村子美了,村民乐了……美丽宜居正在乡村变成现实。

  河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发展的巨大潜力。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把法治之力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久久为功绘就河南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