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学好“管法的法” 干好立法的事

时间:2023-03-23  来源:吉林日报

  今年,“管法的法”再修改,为立“良法”保驾护航。

  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3月15日,新修改的立法法正式施行。立法法,被称为“管法的法”。这部在法律规范体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重要法律,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必将更好地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法律规范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抓好新修改的立法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是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地方人大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深入推进立法法贯彻实施,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省委交办的重要立法任务,立法规划计划、重大立法项目以及立法中的重大决策,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省委决定,确保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听取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挥党组对立法工作的把关定向作用。

  完善立法机制方法,提高立法质量。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重要立法采取省人大省政府“双组长+专班”模式,高效推进立法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途径,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阵地作用,完善面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及采纳反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的“智库外脑”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和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强经济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强省、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采取集中打包的方式修改一批、废止一批。

  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水平。打造从规划编制、法规起草、法规实施到立法后评估的完整工作闭环,制定修订《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办法》等7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法规清理、立法发言人、法规询问解释等工作。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好全省人大立法队伍法律培训;对照新修改的立法法,及时启动我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改工作,将相关规定落细落实;制定出台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特色立法,推动区域协同立法、流域共同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改革发展。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