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人大:“国字号”立法直通车 满载民意再出发

时间:2023-02-09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 通讯员 王海帆 孟玉琢)新年伊始,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三部国家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征询任务。同时,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征求《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河南省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规定(草案)》《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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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河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市人大立法联系点服务中心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提交报告的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的倒排工期,紧锣密鼓开展意见建议征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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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宵节前,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到汝南县人民法院、上蔡县大路李乡等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和县乡人大代表、基层法庭审判员、立法联络员信息员、村民代表等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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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修改意见时,有人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由村书记兼任还是另选他人?”“成员的确定应该遵照民法典还是当地惯例?”有人建议“再婚妇女、外嫁女也可以参与利益分配”“因为村民大多常年在外务工,建议召开成员大会可以采取大家认可的网络投票方式……”。针对法律草案,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热火朝天,提出了许多符合驻马店实际的“好建议”“好想法”“金点子”。接地气、聚民智的座谈交流,成为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林俊结合办案经历,就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提出9条修改建议,他说: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了立法机关和基层法院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让来自最基层的意见建议能够直通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让我深切感受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扎根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群众的热情参与下,仅2022年,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点整理上报的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就有659条,现已通过的7部国家法律和8部省级条例中,共有48条具体修改意见被采纳。目前,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已建立“30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35名立法专家+63家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50个立法信息采集点+257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网络,选聘了93名立法联络员、186名立法信息员,率先在省内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域全覆盖、立法联络员信息员市域全覆盖。

  开门立法、广纳民意,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系点正让“高大上”的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让良法立到群众心坎里,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架起了沟通的“彩虹桥”。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