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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时间:2023-01-06  来源:鹤壁新闻网

践行“五同”理念 弘扬“四石”精神

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1月5日上午,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代表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回顾2018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并对2023年的主要任务提出建议。

  2018年以来,在中共鹤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五同”理念,弘扬“四石”精神,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富美鹤城振翅高飞、越飞越高、越飞越远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坚持与党委同心,把“两个确立”融入血脉化为行动自觉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效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150余次,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强化市委决策落实。依法作出《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决议》等。围绕“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重点项目、“五个一”联系点、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为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障,高质量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始终坚持与政府同力,为鹤壁高质量建设注入强劲发展动能

  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对鹤壁功臣、荣誉市民、企业家节、人才节等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深入调研老城区转型升级、普惠金融等工作,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询问,助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开展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国家创新型城市等专题调研,助推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连续三年开展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评议,努力营造竞相发展的大好局面。

  全力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依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建立督办台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分析,通过预算联网监督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

  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常委会每年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先后开展地下水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执法检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作出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全力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聚焦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相关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始终坚持与法律同向,用良法善治夯实富美鹤城建设法治基础

  着力夯实地方立法基础。建立了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3个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制定管理办法,我市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2019年,省首届地方立法论坛在我市举行。

  着力加快“小快灵”立法。围绕环境保护,制定了《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围绕历史文化保护,制定了《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鹤壁市辛村遗址保护条例》;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制定了《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鹤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着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科普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等执法检查,加大对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检查力度,开展执法检查28次,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行得通、真管用”。2021年在全省首次探索开展法官检察官评议,对法官检察官从任前、任职监督,延伸到任后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备案审查,对10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理念。举办“人大法制大讲堂”,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倡导县区人大建设宪法主题和人大文化公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始终坚持与代表同行,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努力探索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在全省率先出台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办法,出台加强经济功能区人大工作的意见,增强基层人大履职效能。累计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5000余人次。落实“三联系三服务”制度,创新开展“情暖百姓·代表先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办理实事、好事2.5万余件。

  努力构建基层实践基地。出台指导意见,构建代表联络服务中心、代表联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智慧人大“四位一体”履职平台。先行在市级层面建立了鹤壁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浚县伾山街道等15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已正式授牌。共建成代表联络站83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其中27个代表联络站建在农村、社区、企业。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履职平台,收集意见建议3万余条。

  努力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常委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1500余人次。创设代表直播间,指导基层人大探索推广“代表赶大集”“市民议事厅”“长廊议事”等联系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收集通道。加强代表履职管理,代表履职更加积极主动。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共督办代表建议988件,每年选取15至20件重点督办,代表见面率、答复率实现两个100%,代表满意率、实际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

  努力推进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采取“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从乡镇试点,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建立“群众提议、代表票决、政府办理、人大监督”等工作机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办理结果,“一刻钟生活圈”、养老设施、公办幼儿园建设等一大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这项工作荣获全市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经验做法被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始终坚持与时代同步,用守正创新书写常委会自身建设新形象

  扛牢责任,锻造一流作风。常委会党组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一体推进。加强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做好平安建设、民族宗教等工作。

  拉高标杆,锤炼一流队伍。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倡导“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人大干部队伍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完善机制,创造一流业绩。持续提升好经验、好做法,街道人大工委作用日益彰显,代表联络站建设体系趋于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全面推广。创新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及出彩工作等评选表彰,极大调动全市人大系统及相关单位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市县乡人大一体推进、密切协作、联动有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创新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成功举办卫河流域城市人大协作助力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第一次会议,加强区域协同立法、联动监督、合作交流,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提升求进、创新出彩,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强化政治引领,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政治立场,严守纪律规矩。坚决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彰显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凝聚人民自觉行动。

  提高立法质量,把推进法治鹤壁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2023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和2023—2027年立法规划,高质量完成《鹤壁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等,围绕机动车停车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健全立法队伍培养机制。

  提升监督实效,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聚焦实施“十大战略”、开展“十大行动”、创建“六个示范区”,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等报告,对《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探索质询、工作评议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刚性监督,完善调研视察、审议交办、跟踪落实的闭环链条。

  完善机制载体,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关键抓手。做好新当选代表履职培训工作,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完善强化“三联系三服务”、代表进站活动等制度,广泛开展“聚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办理质量。认真落实代表履职登记等制度。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基础,创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城市。

  对标“四个机关”,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加强党建工作,发挥机关党组、党委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鹤报融媒体记者范鑫整理)


编辑:王紫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