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人大:依法履职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2-12-07  来源:中国人大网

  刚刚闭会的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条例》从我省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甘肃特色,就如何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作出详细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副处长孙先东:“条例第十四条的内容就体现了甘肃特色产业体系构建;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内容细化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措施,明确要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全程全面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加快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先行。《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条例》还明确了乡村振兴扶持措施。孙先东:“从财政保障、专项资金、金融服务、投融资、信贷、保险、社会资本投入和用地保障等多方面,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第五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保费补贴等措施,支持保险机构适当增加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据了解,《条例》共十一章六十四条,涵盖了乡村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人才、文化、生态保护、治理、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内容,对如何解决制约我省乡村振兴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此外,此次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人大发挥监督职能,为我省乡村振兴助力的有力举措。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显示,前三季度,我省农业增加值继续保持高位增长,同比增长5.1%,增速居全国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2%,较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1.9个百分点。省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高俊生:“自去年以来每年按5%的增幅持续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今年达到55%,实际支出达到110亿元以上,加大力度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

  脱贫县脱贫后,在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条件改善等方面仍然是全省区域发展的突出短板。高俊生介绍,为促进脱贫地区持续发展,我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集中支持23个国家和16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带动其他脱贫县加快发展。“资金上倾斜安排中央和省级近70%的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上分年度实施10大类1.1万个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力量上省级领导全覆盖联系帮扶39个重点帮扶县,积极承接国家科技特派团和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帮助脱贫县把脱贫成果巩固住,在乡村振兴中不掉队、赶上来。”(记者 刘芸)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