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大代表董国强:当好人民的代言人

时间:2022-09-29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贺志泉 通讯员 林栋)当选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坚持为人民发声,提出建议28件,其中,一件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建议”,两件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建议。我现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利益,代表人民说话,代表人民办事。今年5月份以来,在我与其他代表提出的“关于卫滨区胜文社区(新封小区)群众吃水难问题的建议”时,我10余次前往新封小区调研,和小区代表沟通交流,并在遇到群众分担安装费用困难时,我和其他几位代表出资5万元,使新封小区群众吃水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办理这件建议,使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要为民发声,还要积极参与到建议办理中,纾困解难,确保建议办理落地见效,真正让群众受益。

  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也是一种荣誉,我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当好选民的“代言人”,为建设法治新乡贡献力量。

  在2021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经过深入调研,我提出了“关于调整机动车限行时间的建议”。建议新乡将早7时至晚20时限行调整为早8时至晚19时,解决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今年2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我提出的建议给予答复:“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将城区机动车限行时间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8时至晚上19时。”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作为法律界的人大代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力献策。

编辑:贺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