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大气环保法治三部曲” 濮阳合力守护蓝天白云

时间:2022-07-2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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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高利国)7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关于郑州、洛阳、安阳、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十二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6月29日经濮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濮阳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治污成效与全省乃至全国大气环境质量息息相关。据悉,为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该条例。该条例将与《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构成“濮阳大气环保法治三部曲”。

  该条例共28条,不设章节,落实“小切口”地方立法要求,对部门职责、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条例分层级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并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统一监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职责,同时对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主要部门明确了具体职责。

  条例针对扬尘污染主要来源,分行业分领域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责,规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拆除、物料堆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市政水利工程、园林绿化、道路保洁、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中的具体防尘措施,明确了裸露地面防尘责任主体,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无死角、全覆盖。比如,在从事绿化作业时,条例规定:种植土、弃土不得在道路路面直接堆放,产生的弃土和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种植土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等。

编辑:高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