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景——人大年度立法计划盛满民意

时间:2022-06-20  来源:中国人大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向外界公布了新一年国家立法的“着力点”。

  这张立法年度“施工图”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助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福祉的紧要问题。

  202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挑战和考验,但国家立法的“民生底色”不变,制定学前教育法、社会救助法、黄河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个个承载百姓幸福期待的立法项目,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指向,勾勒出一幅更有质感的法治民生愿景。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修改职业教育法、体育法、学位条例、文物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学前教育法、社会救助法等,围绕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将精准发力出实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兜住兜牢各类困难群众民生底线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谈到完善社会保障的托底制度,强调:“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法律草案今年计划初次提请审议。

  “力求通过立法,进一步健全长效兜底保障机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共同富裕、全面小康。”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介绍,全国人大社会委于2018年成立社会救助立法联系审议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赴有关省、市、自治区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先后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目前社会救助法草案已由司法部报送国务院,争取尽快提交审议。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始终是群众期盼的民生实事。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应时代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实际,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一系列教育焦点、难点问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构筑制度基石。根据立法工作计划,今年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学前教育法3部法律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其中,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于今年4月20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5月1日劳动节实施。新法打破职业教育“断头路”和“终结性”教育的格局,为技术技能型人才打通上升的通道,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真正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让更多青年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公平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教育厅副总督学杨善竑曾领衔提出关于“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的议案,她表示,未来学前教育的发展应是“普及普惠安全优质”,需要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国家以立法形式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将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据了解,学前教育立法一直在蹄疾步稳推进中。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先后赴各地进行了学前教育立法调研,为正式启动立法进程做了基础性的工作。2020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教育部已将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目前,国务院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草案稿不断修改完善。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既是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题中应有之义。

  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持续推动美丽中国阔步向前的信心无比坚定,以法治持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脚步一刻不曾停歇。

  “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聚焦蓝天保卫战,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填补一项立法空白,聚焦净土保卫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进垃圾分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和谐安宁的环境。在完善资源保护利用方面,修改森林法,制定湿地保护法。此外,制定首部全国性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前不久,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了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成果。

  生态环保法制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根据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矿产资源法,制定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灿烂的华夏文明,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黄河安澜是中华儿女的千年期盼。去年12月,继长江保护法后,黄河保护法草案提交审议,旨在为流域法制嵌上关键一环。直面黄河生态环境治理的严峻挑战,草案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规定相应制度措施。汲取长江保护法亮点养分,期待这部充分契合黄河流域特征、特点的综合性法律的问世,保障黄河安澜,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政协联组会时,重点讲了保障粮食安全问题。

  “谁来养活中国?中国要靠自力更生,自己养活自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关键举措,指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如果我们端不稳自己的饭碗,就会受制于人。”

  居安不忘思危。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放眼世界,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自然灾害、俄乌冲突等加大世界粮食市场不确定性,要未雨绸缪,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对粮食安全保障法、黑土地保护法这两部与粮食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案进行审议。其中,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有望今年首次提请审议。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涉及粮食安全的法条散见于农业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中,此外还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专门的行政法规有所涉及。这些年,代表们关于制定一部综合的粮食安全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大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议案。议案指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既要强政策、提效益、降成本、防风险,也要立足长远,应从法律层面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民以食为天,粮为邦之本。”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柏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尚金锁建议,通过立法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他认为,一部统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法律层级更高的上位法,将有力提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的法治化水平。

  肥沃的黑土地让东北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是粮食安全的“压舱石”。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已于去年12月底提请常委会初审,今年4月又历经二审,草案将黑土地保护上升为国家意志,从适用范围、资金保障、奖补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保护性规定,将保护好、利用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努力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让中国人民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

  健康,承载着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把这件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是保障和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回望这些年的公共卫生大事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无疑是最刻骨铭心的时代印记。面对史无前例的疫情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立法职能和优势,迅速启动立法修法行动,以持续发力之势,不断为决胜抗疫战争、保护国民安全凝聚强大法治合力。

  直面疫情中暴露出的法制短板,202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出台“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为抗疫勾画宏伟立法蓝图。这是人大首次就专门领域制定专项立法计划。至此,公共卫生法治建设驶入整体重构、全面升级的“加速道”。

  制定生物安全法、医师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等,将抗疫之战的诸多成功经验和制度需求纷纷植入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立法修法进程,国家立法机关多效并举、全方位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机制,为举国抗疫源源不断地提供法制利器。

  根据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更好护佑14亿多中国人民的健康福祉。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将围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事诉讼法,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如何通过立法根治这一社会顽疾?“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领衔提出关于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议案,他建议加快出台专门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和谐。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事实上,反电信网络立法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去年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10月23日至11月21日,法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发广泛关注,共收到13441人提出的28599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罚、加大反诈骗宣传防范力度和加强追赃挽损工作等方面。

  本刊记者从6月16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了解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将提请6月21日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二审。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介绍称,草案二审稿提高法律责任部分的罚款幅度,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措施;完善涉诈资金链治理,有效防范涉诈洗钱活动;进一步区分不同情形,加强了反电信网络诈骗的精准防范。

  除了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样备受外界关注。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规制不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此后,于2012年10月26日进行过一次修改,距今已过去近10年时间。

  近些年来,在个人信息保护、饲养宠物、疫情防控等领域不断发生热点事件,社会各方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呼声渐高。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多位代表提出有关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议案认为,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改革深入,对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修改非常必要而紧迫,是适应当前治安管理形势的需要,也是加强对人民权利和公共秩序保障的需要,可以更好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李宗胜是提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之一,他表示,修法应当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情况,与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以及民法典等法律相互呼应,关注社会需求,丰富治安管理处罚内容,进一步发挥促进平安社会建设的作用。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增进民生福祉,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还提出,在立法中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立法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各个环节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