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实施场所码的决定》

时间:2022-05-20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 通讯员 章璐璐)5月19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实施场所码的决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实施场所码及其管理活动作出明确规定。《决定》已于当日公布施行。

  为进一步从严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定》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个人自主管理责任,同时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责任意识、自我防护意识,通过引导群众自觉行动,真正把戴口罩这个最简单、最基本、最有效的防护措施落到实处,以大概率思维防范小概率事件发生,用法治力量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