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青绿 | 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

时间:2022-04-21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记者 李点

  春光明媚,记者来到灵宝市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连绵,满目葱郁。从过度开采造成生态恶化,到石头窝里种树全面开展生态治理,这里修山复绿的故事已不是新闻。

  4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三门峡市和济源示范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从计划立项到调研起草,从修改审议到表决颁布,一部法律的出台来之不易。纸上的一个个法条如何贯彻落地,真正释放治理效能?

  在小秦岭矿山治理过程中,许多采矿企业因为矿口与自然保护区重叠被停产整顿。“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当时,我们挨个找企业负责人、坑口承包人、施工队负责人讲政策、讲利害关系,讲清讲明法律是红线也是底线,法条成了我们的‘护身符’。”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党委委员李保祥告诉记者。

  2018年9月,我省首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性法规《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高票通过,在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用法治为小秦岭做好生态治理“后半篇文章”护航。

  “在基层林区检查站,一些原从业人员想违规入林,我拿出《条例》给他们讲,不经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就放行,不仅你们违法,我也违法了。”保护区枣香管理处火石崖林区主任王要强说。护林员强军波也曾遇到类似情况:“《条例》出台前,一些放牧、上山挖草药的人时不时‘越界’,后来我们在入山口专门给群众做宣讲,让他们知道这属于违法行为。以前经常讲,后来偶尔讲,现在附近百姓都明白了。”

  徒法不足以自行。过去四年,围绕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这一主题,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在我省全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出征,各省辖市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执法检查报告附上问题清单,有关部门必须对照整改并经得起再次检验。

  “一条条对照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让法条真正落地见效,让法律制度的牙齿‘咬合’,以监督的刚性守护片片青绿。”执法检查组成员表示。

  “这是一段‘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的旅程。”连续五年参加执法检查,全国人大代表党永富感受很深,“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政府要发挥好监管作用,人大要发挥好监督职能,企业、组织和公众也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用法治力量守护大美中原。”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