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 以法治力量保护生物多样性

时间:2022-04-08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4月8日,是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馈赠,其生存与发展关系着生态系统的稳定、平衡。保护从认识珍稀动物开始,保护以了解相关法律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法治保障。

  立法 严明法律责任 确立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11月8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提供了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后经过三次修正,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重视对野生动物损害的补偿,适时调整野生动物名录,法律内容更加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已于2020年10月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适当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严格规定野生动物禁食制度、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建议,已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稿中予以体现。

  呼吁 保护生物多样性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全国人大代表们关注着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国家公园管理等话题,为呵护万物生灵、建设美丽家园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用法律制裁施虐行为”;全国人大代表方敏表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亟待进一步加强,应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国家公园是野生动植物的天然栖息地,全国人大代表侯蓉提出有关国家公园管理法的立法议案,希望从专家层面提出对国家公园管理的意见;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博认为,只有实行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聚焦 “两高”明确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

  当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仍然处于高发多发态势。4月7日,基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态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而改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以更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两高”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人类和野生动物同在蓝天下、共享大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在保护地球的未来。央视虎年春晚音乐剧《万象回春》,再现了“云南大象旅行团”的故事。北京冬奥会以大熊猫为原型的吉祥物冰墩墩,一经推出便成为顶流,受到全世界人们的追捧,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动人故事正在不断上演。让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渐成为全民共识,继续书写人类和动物之间的暖心篇章。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