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切口”立法 解决民生“大问题”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条例

时间:2022-03-31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恒 通讯员 陈伟 吴建伟)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锚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紧扣实施“十大战略”,奋力转作风提能力,聚焦民生热点问题,深化重点领域立法,创新立法体制机制,以规范我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行为的立法“小切口”,推动解决事关公共卫生和公众健康的“大问题”,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餐饮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高站位谋划立法项目

  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采用“小切口”的立法形式予以规范,意义重大。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从我省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丰富完善立法形式,立一些“小快灵”法规,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搞“鸿篇巨制”,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二是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以精细的立法切入点、精准的制度设计,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具体立法工作中。三是彰显了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定以“小切口”书写公共治理的大文章,是地方立法形式和内容上的有力创新,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提升创新能力和作风建设上的生动实践,为我省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法治供给。

  高效率推进立法进度

  规定从立项到出台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为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促成法规尽早出台,一是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点题,定期听取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全程关注立法进度。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对立法提请时间和法规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协调和解决。二是实行立法专班推进。法工委作为法规牵头起草单位,不断深化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节奏更快、标准更高、规矩更严、效果更好”的工作理念,全面统筹立法工作,组织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等成立立法专班,有效整合精干立法力量,有力提高立法效率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立法任务。三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规定草案做到最大限度、最广范围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立法工作开展到基层一线,到餐饮企业就戴口罩的范围标准、成本听取意见,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当地餐饮行业等面对面研究修改法规,充分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使立法更能兼顾各方利益、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高质量规范立法内容

  规定不分章节,只有9条1121字,在立法形式上化繁为简、短小精悍,在立法内容上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一是提高了立法质量。形式上不追求条例化和综合结构,克服了地方立法大而全、照抄照搬的弊病,避免了重复立法、低质立法、无效立法,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是解决了实际问题。短短9条都是“干货”“实招”,关于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举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言简意赅、焦点鲜明。以戴口罩这一日常行为作为切入口,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上升法定义务,助推解决社会大众关注的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突出问题。三是发挥了立法引领作用。法规对餐饮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注重教育和引导,发现后先责令改正,只要及时改正就不再处罚。对拒不改正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管理责任的行为,法律责任设置都较轻,重在引导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规定出台前后,引发了社会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营造了餐饮从业人员自觉佩戴口罩的浓厚社会氛围。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