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财经委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有关情况通报视频会议

时间:2022-02-28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 通讯员 孟静)2月25日,全国人大财经委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关情况通报视频会议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介绍了《决定》的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北京、上海、安徽、广东、四川、青岛等六省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同志就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经验和做法作了发言。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河南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主任刘荃,财经委委员王炯、司林胜、刘新勇、余学军、张玉民、张良悦、剧凯锋,财经预算工委副主任王晨及财经一处、财经二处、预算工作处全体人员在河南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徐绍史主任委员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决定》规定了计划规划初步审查、重大经济事项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是监督并促进政府更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法律规范,是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新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要学习贯彻《决定》,坚定政治方向。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提前介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人大开展经济工作监督提供必要的支持;要坚持守正创新,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总结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新路子,实现对经济工作的常态化、全过程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现场

会后,刘荃要求,要学深悟透《决定》。修订后的《决定》为我省人大依法加强经济监督工作、促进政府经济工作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是当前和今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遵循。要准确把握《决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抓好《决定》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参照执行《决定》。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我省经济工作的监督。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手段,进一步发挥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在经济工作监督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工作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标对表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聚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能力水平,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适时出台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人大监督工作探索创新,适时出台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相关规定。


编辑:谢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