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时间:2022-01-25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2021年第24期

  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要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高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做好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立法、监督调研,自觉接受人民检验,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要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转交案件。

  要维护和捍卫宪法权威,保证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要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具体配套措施融入检察实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在党内监督主导下,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力人大监督。要紧紧围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主动做好司法解释工作。

  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和监督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教育整顿发现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维护人民民主专政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春雷)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