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大·青年说》之全过程人民民主篇(二十五)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开展好新时代立法工作

时间:2021-12-1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编者按: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为全面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学思践悟,真抓实干,在机关营造勇挑重担、争先出彩的浓厚氛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并策划开展“豫人大·青年说”系列活动。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谢岚 诵读人 李岸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三次提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在于“全”字,更在于“人民”二字,是对人民至上思想的生动实践和充分诠释。

新征程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和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不断完善民主立法的方式和机制,更加广泛地凝聚立法共识,进一步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价值追求。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省人大机关的一名党员干部,作为一名立法工作者,我将以高质量立法保障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基地在立法中的作用,强化备案审查职能,在提高地方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到立一件成一件,为改革发展稳定筑牢法治根基。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制度设计、道路选择。作为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我将不忘初心、不负韶华,在新时代拼搏奉献、担当作为,以生动鲜活的立法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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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