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1-12-10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田凯中/文 张凯/图)1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专题研究《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谋划常委会明年立法工作建议项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吉炳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吉炳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立法计划编制情况所作的汇报,就省本级提请审议项目、立法调研项目以及设区的市报请批准项目的安排进行了深入讨论。吉炳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制定立法计划要注重体现四个方面:一是体现党委领导立法,项目谋划做到与中央、省委同轴运转、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体现人大主导立法,突出计划引领,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仅要有政府提请的项目,也要有人大牵头提请的项目。三是体现围绕服务中心,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四是体现立法形式创新,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吉炳伟强调,要抓紧修改完善,根据会议成果对立法计划草案进行充实调整,并做好征求意见和提请主任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要加快立法进度,对于列入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各责任单位提前介入,该督促要督促,尽量往前赶。要确保立法质量,审议项目不成熟的不能匆忙上会,调研项目成熟了也可以列为审议项目,确保立一部成一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机关党组做好总协调,法工委加强业务指导,每部法规都要实行专班推进,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立法协调小组研究。
会议现场
王新民、申黎明、申延平、李刚、李诺民、张玉民、史银升、仝俊宽、邵良、黄登峰、李晓光等参加会议。
编辑:谭敏 审核 :谢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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