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乐带队到洛阳、商丘开展《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2021-12-04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调研现场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恒)11月30日至12月4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带队到洛阳、商丘就《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申黎明、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沈庆怀、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新荣及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座谈会现场

立法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洛阳伊滨区舜帝庙村、孟津区西霞院街道郭庄社区、十里香草莓基地、十里污水处理厂、牡丹画院、生生乳业、“三彩之乡”南石山村,以及商丘梁园区王楼乡韩庄村、永城演集街道时庄村、演集街道韩寨村、高庄镇花卉基地、河南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夏邑曹集乡彭寨村草莓采摘产业园、曹集乡彭楼示范村、太平镇龙港湾田园综合体等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地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文旅融合、返乡创业、基层党建、生态农业、乡村治理、众筹共建、人居环境改善、特色产业发展等情况,梳理汇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成功举措及五大振兴方面的优秀案例,并在商丘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及市直单位情况汇报,征求各方对《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调研现场

座谈会上,李公乐充分肯定了洛阳、商丘两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河南是农业大省,乡村振兴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直接关系到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扎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将各地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凝炼、提升和固化,通过立法规范推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地区发展不平衡、建设规划不完善、基础设施不健全、产业结构层次偏低、集体收入和群众收入还不够高、人居环境有待提升等薄弱环节,在法规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加以解决,对一次立法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要认真研究解决方案,找到解决方法,逐步推动解决,直至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立法为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