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大·青年说》之全过程人民民主篇(二十)在立法过程中感受民意 回应民切

时间:2021-12-03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编者按: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为全面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学思践悟,真抓实干,在机关营造勇挑重担、争先出彩的浓厚氛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并策划开展“豫人大·青年说”系列活动。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谢岚 诵读人 赵一鸿)人大青年说,今天我来说。大家好,我是赵一鸿。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考察时,第一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0月中旬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新形势下总书记给各级人大提出的“新命题”。作为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我们不能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当成一句口号,而是要把它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落实到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拓宽人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健全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让我们从一部部地方法规的出台过程中,感受到民意的伟力,真正使立法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拓宽人民监督的渠道,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程序、方式全过程参与人大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让我们从一次次的监督工作中,体会到人民的分量,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让我们从一件件代表议案建议中,看到民意的澎湃,拉近与人民的距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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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