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决定 为唱好新时代“黄河大合唱”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21-10-22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谢岚 高利国 田凯中)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七次实地考察黄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擘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美好蓝图,为河南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赋予了重大责任。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节点,在习近平总书记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两周年之际,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对接国家规划纲要和省委规划,出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全面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提供了行为准则。

覆盖17个设区的市和济源示范区 举全省之力全面全域融入

10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治理优势,为全球大江大河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同时也意味着这一重大国家战略进入全面推进、加速落实阶段。河南省对照国家纲要,与省“十四五”规划充分衔接,形成了《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两年来,河南省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提出“高起点做好大规划、高标准建好大平台、高质量抓好大项目”,全省上下形成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格局。

《决定》聚焦流域规划引领、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黄河安澜、滩区治理、流域高质量发展、破解“九龙治水”问题等方面,覆盖17个设区的市和济源示范区,举全省之力全面全域融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有利于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河南全社会的行为准则,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河南落地落实,凝聚起全省上下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强大合力。

在内蒙古清水河县老牛湾考察

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 《决定》出台凝聚各方力量

法治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为坚持系统立法、做好立法安排,提高立法质量,去年4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14个省直单位的汇报以及黄委会的情况介绍;6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赴郑州、开封、洛阳、三门峡、焦作、新乡、濮阳、济源等沿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意见建议,之后,针对黄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中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如生态环境脆弱、水沙关系失衡、“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等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制度安排,明确了流域综合治理的路径方向;8月底,在京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的11位专家对决定草案进行“体检”和“把关”,修改后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今年6月,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起草组对决定草案进行了修改;今年9月,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明确了“九市、一示范区”作为规范主体在黄河保护治理中承担的任务,对非流域地区的发展参与作了引导性规定。9月29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吉炳伟作关于决定草案的说明

致力于流域高质量发展 健全黄河流域法治体系

《决定》共16条,在流域规划引领、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黄河安澜、滩区治理、流域高质量发展、破解“九龙治水”问题等七方面着重突出。

强化规划引领,确保落实落地。《决定》强调以省级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决定》把保护和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聚焦“治”,按照“先支流后干流”的原则,要求省政府就重要支流污染制定地方标准、推进综合治理,以“小河清”换来“大河净”;聚焦“建”,按照中游“治山”、下游“治滩”、受水区“织网”的思路,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南沿黄和引黄受水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75立方米,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7%。《决定》既坚持“节流”,又提出“开源”,落实“四水四定”,从农业、工业、城乡三方面明确节水控水措施。

 “黄河宁,天下平”。《决定》瞄准关键环节,就水库、河道等工程建设,气象预警、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作出规定。特别总结今年防汛救灾工作经验启示,作出“谁先到谁先处置,避免层层等命令”等规定。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决定》提出滩区治理“应当尊重历史文化传统、滩区居民意愿,有序推进滩区居民迁建和安置工作”。

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决定》结合河南实际,就产业发展、区域城乡发展、扩大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了引导性规定,体现重大国家战略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牵引带动。

破解“九龙治水”,实现“一龙治水”。《决定》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强化协同推进的机制保障,明确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强调“河长+检察长”制、林长制等协作机制,提出建立“河长+警长”制、流域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还专门就跨区域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执法、督察监督等活动作了规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推动《决定》贯彻落实 全省上下形成合力

10月13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决定》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等15个省直相关部门,沿黄九市人大常委会及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人民网、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治日报等多家中央驻豫媒体参会,进一步推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向全省上下发出了动员和号召。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在推动黄河战略实施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决定》各项具体要求,抓紧起草河南省“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形成以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为统领,以若干专项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支撑的“1+N+X”规划政策体系。

河南省水利厅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决定》要求,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推进《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研究出台《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以构建“一轴两翼三水”黄河水安全保障格局的总体布局,建设河渠大连通的水安全保障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吃透《决定》精神,以郑州市的《规划》和《方案》为抓手,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推动相关规划、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增强执行刚性,使《决定》在郑州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把落实《决定》要求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工作实际,把准人大工作重点和方向,通过打好经常性监督“组合拳”、听取和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开展好专题询问等方式,强化人大刚性监督,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保驾护航。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