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

时间:2021-08-03  来源:中国人大网

  核心提示:“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强调,青海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要地,要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良法,强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决扛起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责任。

  碧波荡漾,青山相向,草木繁盛,花鸟为邻。青海湖,便是这样的静谧与祥和。

  “我之前去看了三江源、祁连山,这一次专门来看看青海湖。”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来到了海拔3200多米的青海湖仙女湾,实地考察这里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的殷切嘱托。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党中央部署,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成功举办首届国家公园论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走在全国前列;湿地面积稳居全国首位,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57.4%;裸鲤资源蕴藏量较实施保护前增长38倍,藏羚羊由最低时的不足2万只恢复到7万只左右……这是青海向总书记提交的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是全省上下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写照。

  保护一江清水向东流是青海的责任担当,更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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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摄影/栾光翠

  以立法呵护青海蓝、河湖清、山川绿

  “我们的国家公园有法可依了!”

  2017年6月2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试点方案精神,总结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经验,深入细致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条例按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更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突出与人民群众最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让青海蓝、河湖清、山川绿永驻青藏高原大地,着力构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治体系,一直是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追求的目标。

  湟水河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生态过渡带,是黄河上游第三大支流,从西宁穿城而过,是“西宁人的母亲河”。而一直以来,湟水河的污染问题也是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以来,历经5次修改,逐步解决了湟水流域水污染突出问题,让原本泛黄发臭的湟水河,真正成为西宁人民的“幸福河”。

  从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海省燃气管理条例制定到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修订,从审议通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到作出了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这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在细化、补充、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创设了若干制度和措施,解决了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了生态保护的“制度链”。

  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加强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配套衔接,做好生态领域规范性文件审查。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省内高校对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进行立法评估后,废止该办法,将《青海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调研计划。截至2020年底,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达72件,超过地方性法规总数的1/4,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

  以监督利剑筑牢蓝天、碧水、净土保护盾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省人大常委会突出监督重点,把民之所盼作为我之所应、政之所为,围绕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执行得严格不严格、落实得到位不到位,人大代表怎么看,社会效果怎么样,群众反应怎么样,从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陆续打响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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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摄影/乔欣

  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首次制定检查指南,并开展随机抽查、补充检查,将执法检查问题清单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和地区限期整改,听取整改情况报告……重拳出击,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在推动污染治理上狠下功夫,“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的美好愿景,逐渐成为现实。

  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仅要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也要让老百姓共享发展成果。从保护生态环境到围绕生态做优生态产业,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视角再次聚焦生态保护。

  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2019年9月24日,围绕绿色产业发展,一场别开生面的专题询问正在进行。代表委员从新能源运用技术创新、改善绿色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绿色品牌打造、生态旅游发展等多方面,问举措、问思路、问计划,问出成效。

  问答之间,共识在凝聚。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建设特色经济体系,持续改善优化发展环境,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中实现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问者与答者的共同心声。

  不仅如此,连续25年举办“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创新实践,进一步唤起了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以法治的力量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以全民之力做“中华水塔”的守护者

  今年3月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现场,一个细节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在会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孔庆菊拿出两张照片,展示了雪豹、荒漠猫两种“大萌猫”。这两张照片生动反映了近年来青海生态环境的变化。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恰恰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重大关切。各级人大代表躬耕忙碌,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

  2019年,省人大代表安木拉提出关于加大贵德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力度的建议,省林草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900万元,用于恢复公园内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科普宣教以及临聘管护人员的劳务补助等。如今的贵德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成为了野生动物尤其是各类水鸟的重要栖息地,吸引着众多鸟类爱好者前往观测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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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就“绿色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摄影/王圣全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在以绿色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道路上,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牢记“国之大者”,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始终把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法治力量守护好“中华水塔”,以生态报国彰显人大担当,让大美青海成为美丽中国最养眼、最靓丽的绿色名片。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