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法治保障——《河南省禁毒条例(草案)》解读

时间:2021-07-2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高利国/文 王正星/图)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7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河南省禁毒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从毒品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管理与禁毒工作保障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规定,既考虑了河南的实际情况,又强调了禁毒工作的全民参与,将为新形势下河南更好地开展禁毒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现场

从流通渠道对毒品围追堵截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了加强对毒品和制毒物品的管制,条例草案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大麻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根据上位法,除了鸦片、海洛因和冰毒等,其他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纳入管制品目录。在药品流通环节,条例草案对违规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行为进行了禁止。

为了保障饮食安全,条例草案规定,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制品。

对于国家规定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和溴素的生产、经营、使用,规定企业应该在仓储所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针对毒品通过邮政、快递和物流渠道传播的现状,条例草案规定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实行毒品安全查验制度。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制度。发现异常,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海关报告。

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理

处于动态管控期间的吸毒人员,如果从事机动车驾驶、电力供热、高空作业、医疗教育、操作重要设备等岗位,按照规定,需调离岗位。

对于自愿戒毒,自公安机关登记之日起3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吸毒被查获后,未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且自被查获之日起3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且自执行之日起3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自解除之日起3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取消动态管控,更新登记信息。

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心理脆弱,面临就业、生活等诸多压力,如果得不到关心和帮助,再次复吸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比较大。对此,条例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其回归社会。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戒毒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明确服务场所及房屋出租方的禁毒义务

条例草案对服务场所和出租屋的禁毒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酒吧、会所、茶馆、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本场所的人员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规定房屋出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内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管理的房屋内有涉毒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互联网上严禁发布涉毒信息

针对网络涉及毒品的情况,条例草案旨在切断毒品网络传播路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转载、链接有关吸毒、制度、贩毒的方法、技术、工艺、经验、工具等违法信息。禁止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戒毒药品广告,禁止违反国家规定发布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

将“毒驾”列入管理行列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条例草案将“毒驾”列入管理行列,规定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运载工具。违反规定,驾驶员的驾驶证将由原发证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同时,条例草案规定了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的监督责任,即建立健全驾驶人员涉毒筛查制度,将吸毒筛查纳入本单位体检项目。

完善禁毒工作保障

条例草案专设“禁毒工作保障”章节,对禁毒队伍和人员建设、监督基础设施建设、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设作出规定,完善考评制度,明确禁毒工作人员职业保护内容,建立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如规定,国家和省、设区的市确定的禁毒重点整治地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综合治理,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评比表彰活动。

法律责任章节,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者如何进行处罚。如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酒吧、会所、茶馆、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禁毒宣传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或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租给他人用于化工、医药产品生产、储存,未报备的,最高罚款5万元。

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酒吧、会所、茶馆、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场所,为进入本场所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提供条件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令停业3~6个月;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邮政快递物流行业,如发现邮寄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与通报批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