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河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例》的议案(第26号)

时间:2021-05-2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5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听取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开封市代表团白海富等11名代表在“关于制定《河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例》的议案”(第26号)中提出: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造成重大损失,现在仍在肆虐、蔓延,有必要在我省制定一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例》的地方法规。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研究认为: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法律体系建设,国家依法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也正在网上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将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项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短板和弱项,从法律上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和部门、行政机关和专业机构的职责,增强法律的有效性、可操作性。为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建议待国家法律出台之后,再考虑将我省相关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