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河南省反食品浪费条例》的议案(总第8号)

时间:2021-05-2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5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书面听取河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开封代表团彭心强等12位代表在“关于制定《河南省反食品浪费条例》的议案”(总第8号)中指出,国家为保证粮食安全在各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制止浪费、节约粮食是我们社会得以稳步发展的基础,但我国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数量巨大,建议及时制定《河南省反食品浪费条例》。许昌代表团董振杰等11位代表在“关于制定《河南省防止餐饮浪费条例》的议案”(总第11号)中指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近年来我国餐饮浪费量每年在1700—1800万吨,建议以立法形式建立强制约束机制,加速反餐饮浪费风气的形成。开封代表团李洋等10位代表在“关于制定《河南省反餐饮浪费条例》的议案”(总第22号)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使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我省是人口大省和食品生产消费大省,节约粮食反餐饮浪费责任重大,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反餐饮浪费条例》。

  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认为,党和国家历来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但是,受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科学、不文明消费习俗的影响,我国餐饮浪费问题一直存在、时常反复,成为一个顽疾,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反食品浪费立法工作十分必要。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我省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我省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据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河南省反食品浪费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