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让革命老区在全面小康中焕发新活力

时间:2021-05-2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赵志疆

  2019年9月16日至18日,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南考察,第一站就是鄂豫皖苏区首府烈士陵园。“吃水不忘掘井人。”总书记强调:“我们绝不能忘记革命先烈,绝不能忘记老区人民,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2021年5月26日,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这是河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答卷,也是献给党的生日的贺礼——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把老区建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得更好,有必要为老区提供坚实的保障。

  万水千山不忘来时路。老区和老区人民,为我们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直接关心推动下,2021年1月24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的制定列入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随后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成立了立法工作组。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的具体实践。

  3月下旬,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4月中旬,深入革命老区开展立法调研;4月下旬,根据各方反馈研究修改;5月初,召开立法工作组全体会议,形成提交主任会议的《条例(草案)》……回顾《条例(草案)》的一系列时间节点,不仅能感受到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的积极性和紧迫感,而且能看到开门立法的地方立法实践。听民声、保民生、解民忧、济民困,《条例(草案)》出台的过程,本身就是立法为民、法贵惠民的生动体现。

  “老少边穷”四大扶贫重点,老区位列榜首。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之后,如何在守住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革命老区注入更大的活力和动力?《条例(草案)》的回答是,“输血”与“造血”并重,“绿色”与“红色”齐抓。

  随着消除贫困被放到治国理政的高度,扶贫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既是民心工程,更是党建工程。为此,《条例(草案)》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格局,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如果说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是“输血”,引导促进产业发展毫无疑问是“造血”。乘着互联网+的春风,土特产越来越成为备受市场青睐的“香饽饽”,“下沉市场”也日益成为招商引资项目的“热土”,以“输血”来改善生活环境和营商环境,以“造血”来提高市场竞争力,更能释放革命老区的活力与潜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革命老区往往就守着“金山银山”。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绿色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此,《条例(草案)》明确要求,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革命老区不仅有“绿色资源”,同时还有“红色资源”——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不仅是宣传党史、弘扬老区精神的教育基地,更是不可多得、不可复制的红色旅游资源。红色文化和绿色资源协调发展、有机结合,更容易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产品,从而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一部河南史,半部中国史。河南不仅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而且有宝贵的红色基因传承。作为拥有光荣革命历史的红色热土,革命老区既是河南的精神财富,更是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的资源宝库。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既是鞭策我们永远不能忘记自己是从哪里走来的,也是激励我们永远都要从革命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让革命老区在全面小康中焕发出新活力,地方性法规就是举目之纲。

编辑:田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