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修法严守安阳殷墟遗址保护防线

时间:2021-05-2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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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河南省人大网·顶端新闻记者 阎乃川)2021年5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付审议。《条例(修订草案)》用法律手段,严防严惩破坏殷墟文物、景物或在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的不法行为。

  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吸烟、乱涂乱画、倾倒垃圾等损害文物、景物的行为,可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损坏保护设施的,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年匆匆而过,当年的罚则明显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式和要求。《条例(修订草案)》扩大了追究法律责任的范围,用更加严厉的法律手段打击破坏殷墟文物、景物的违法行为。如规定:擅自打井、深翻土地、平整土丘、种植危害殷墟安全的植物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尤其是未经批准,擅自在遗址保护范围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或者在殷墟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对殷墟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客观上已经对殷墟保护造成了破坏。为杜绝以上违法现象发生,《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编辑: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