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履职尽责为人民 不负使命有作为”系列访谈(二)邢利民谈农委工作

时间:2020-01-03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河南人大网记者 阎乃川 谢岚 高利国 席茜 田凯中 赵原歌)2019年,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常委会办公厅、各委员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立法、监督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推动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访谈现场

2019年12月16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邢利民做客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2020年工作进行谋划和展望。

问:“立法权”和“监督权”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两个重要职权,2019年农委在立法和监督等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在立法方面,2019年农委的工作重点是做好前期调查研究,为高质量立法打下坚实基础。先后对《河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进行调研论证。在监督方面,2019年,农委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确保粮食安全作为监督工作主线,组织开展了《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和《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和《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专题视察。

问: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下半年,农委开展了《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一条例一决议”执法检查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我省贯彻实施“一条例一决议”的成效如何?

2017年12月1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7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议》,“一条例一决议”的出台为全省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意义重大而深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条例一决议”颁布实施以来,贯彻落实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人大“法律巡视”来了解和推动解决。同时,开展“一条例一决议”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持续开展的一项监督工作,是继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题调研后,再次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监督工作的具体实践。

通过执法检查,我们了解到,目前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一条例一决议”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阶段性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9年5月,全省先后有39个贫困县脱贫摘帽,8315个贫困村退出贫困,贫困人口总量从2012年年末的698万降至2018年年末的104.3万,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年底的9.28%下降到2018年年底的1.21%。

问:农委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具体发现了什么问题?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去解决,提出哪些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农委如何推动落实?

检查发现,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宣传学习贯彻“一条例一决议”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产业扶贫的带动效应不强、有效应对和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不健全、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等。我们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对症下药”,提出了务实有效的建议,如持续提升认识,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发展扶贫产业,筑牢长期稳定脱贫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政策体系,确保非贫困村与贫困村统筹协调发展、狠抓作风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等,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认可。

目前,农委已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下一步,将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处理情况跟踪问效,确保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有效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主动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打下坚实基础。

问:河南是农业大省和粮食生产大省,要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关键要依靠科技,加快我省农业科技进步是根本出路。目前,我省农业科技发展情况如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现农业现代化首先要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8—9月份,专题调研组先后到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以及安阳和新乡两市开展专题调研;11月,还专门组织了省内相关的农业科研单位、院所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主题,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对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调研。

问:2019年农委开展了农业科技创新情况的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推广应用?

调研发现,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科教兴农、人才强农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转化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科技支撑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显著增强。2018年年末,我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一方阵。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7%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6%,位居全国前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我省在遴选培训师资、推荐优秀教材课件等方面均重点向涉农院校及科研院所教授、专家给予了倾斜。二是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不断增加。省农科院、农大等省内涉农科研院所共建设黄淮中部小麦生物学与遗传育种等重点实验室9家、黄淮地区蔬菜科学等科学观测实验站8家、小麦传统制品加工技术集成等综合科学实验基地4家。三是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省小麦、玉米品种选育水平名列全国前茅,通过国审的小麦、玉米品种分别占黄淮冬麦区和黄淮夏玉米种植区审定总数的50%。“十二五”以来,全省农业领域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47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40项,获奖数量和质量稳居全国前列。四是农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据统计,目前全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内的龙头企业中,建有26个国家级研发机构,140个省级研发机构,10个院士工作站,13个博士后工作站。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快。

问: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存在哪些短板和问题?调研组有哪些建议?下一步如何推动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调研中也发现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比如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投入仍显不足、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尚不完备,关键创新能力不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紧缺,配套服务体系急需完善等。对此,我们在调研报告中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创新管理机制、释放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与方式,采取切实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创新队伍,推进农技推广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技推广服务活力等。

问: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请结合总书记讲话精神,谈谈农委对2020年工作有哪些具体谋划和安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全省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的能力。

2020年,农委将重点围绕推动深化农村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黄河流域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等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能。在立法方面,将对《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目前《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已经列入了2020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在监督方面,2020年的监督重点是为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做好服务工作。在调研方面,计划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情况、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情况、乡村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农委将坚持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反映民意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调研,客观反映发现的问题,为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同时,还要认真及时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办理的代表议案,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分管副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工作等。


编辑:谢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