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陈长宝:制定完善实施细则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时间:2021-01-20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王建芳林栋

  近年来,科技革命呈现出了数字化、智能化的特征,社会运行对网络设施的依赖性大幅度提升。与此同时,个人信息被滥用、企业核心业务数据被泄露等问题层出不穷。省人大代表、中原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陈长宝说,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制定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实施细则。

  陈长宝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旨在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基础上合法利用个人信息,在合法利用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持续保护个人信息,有必要制定实施细则。

  陈长宝认为,该草案并未对合同所必需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说明。要解决常见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可参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对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38类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进行划定。另外,《信息安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划定了30种常用服务类型的最小必要信息范围,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参考,但其他类似的问题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规范。

  陈长宝指出,该草案对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设置提出了框架性的要求,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划分、任职要求、条件以及责任承担等问题,尚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陈长宝说:“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将成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实施细则,持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丰富技术保护手段,探索个人信息保护新模式,构建新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