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乡“第一法”——《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时间:2020-09-22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河南人大网记者 席茜 通讯员 牛君英)近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条例》于2017年9月1日颁布实施,是新乡市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组织执法检查组拟定了18个方面的检查任务,包含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建设、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研究拟定了检查细则,将具体条款、检查重点、责任单位一一对应,列出需要查阅的文字材料、档案资料,明确提出了检查方式和内容。

9月16日至9月18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鹿建宇分别带队,赴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封丘县、牧野区、卫滨区等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组查阅相关规划方案、会议纪要、专款专用账目、工作记录,实地查看部分新建居民小区、部分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在建项目,重点检查了各县(市、区)编制中小学校与幼儿园专项规划情况、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规划预留教育建设用地储备管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与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等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要认真落实法定职责,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内容,严格执行中小学校与幼儿园配套建设标准;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突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现实需求。

编辑:席茜  审核 :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