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更加注重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

时间:2020-04-30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发布会现场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田凯中)4月30日,《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向社会介绍《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出台情况以及贯彻施行有关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出席发布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该《条例》于去年11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

王保存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王保存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部署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建设任务,开创了我国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的新境界。2018年,为顺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时代、新要求,立足推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面提升社会诚信程度,我省启动了《条例》的制定工作。此次《条例》的施行,将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王保存强调,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普及《条例》知识作为贯彻实施《条例》的前提和首要环节,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施行。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适时听取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齐心协力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力量。

王新民介绍《条例》相关内容

  王新民介绍了《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条例》共分为九章七十条,设置总则、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信用信息的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的权益保障、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据介绍,与其他省份现有条例相比,《条例》在信用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和创新。

  更加注重综合性信用立法,不仅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查询,还增加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环境建设、信用行业发展的内容;

  更加注重社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明确省、省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本行政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推动社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共用;

  更加注重信用主体的权益保障,在制度、操作、权利救济和个人信用信息保护四个层面对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作出规定;

  更加注重信用监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把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联合奖惩,设立专章为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法律依据;

  更加注重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大发展;

  更加注重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

  更加注重法律责任认定的可操作性,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全国首次建立了滥用职权认定黑名单的惩罚机制,首次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推动《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就我省“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效和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有关情况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

编辑: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