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举行《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12-19  来源:河南省文物局

  2018年12月18日上午,《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开封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强出席,开封市政府副市长刘震主持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开封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就《条例》相关内容向媒体进行了通报说明,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开封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八大古都之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给开封留下了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破解开封市文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法律依据,2016年开始,开封市启动了《条例》的立法工作。2018年9月29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条例》获得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有总则、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章三十四条,并结合开封文物工作实际,寻求在古城风貌维护、古遗址地上和地下文物立体保护,特别是地下文物保护的区域、范畴和深度等方面的保护思路,着力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困难,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促进开封市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编辑:刘宣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