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获批准

时间:2019-12-19  来源:省文物局

  2014年12月4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将是我省又一次针对遗址保护出台的地方性法规。

  郑韩故城遗址是东周时期郑国和韩国的都城遗址,是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目前世界上同一时期保存最高大、最完整的都城遗址,也是首批国家重点支持的36处大遗址之一。在《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文化部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条例规定,在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在文物本体及其保护设施上涂污、刻画、张贴或者攀爬;在文物本体上垦荒、放牧;种植不符合遗址保护规划的树木;建窑、打井、挖塘、挖洞、挖渠、取土;建墓、立碑;焚烧、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倾倒、堆放垃圾和废弃物;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设置商业广告;擅自采矿,排放污染物等。条例还明确规定,因遗址保护造成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补偿。

  《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将对加强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的保护,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位与文化内涵,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发挥重要作用。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