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9-11-18 来源: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1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示范区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星,示范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丽鸣、杨随林、卢远、冯正道、胡亚锋、张国正及秘书长于琳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民生十件实事办理、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城市供暖、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全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
李军星强调,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要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不断加快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要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加强工作力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要提高工作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把“代表满不满意,群众受不受益”作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的标准,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稳步推进老旧小区供热改造,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扩大供暖覆盖面,满足更多群众的取暖需求;要科学系统规划沁河生态治理保护与修复工作,不断增强沁河防洪功能和生态为民功能;要理顺关系、研究政策和方法、规范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充分认识到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深化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保护好济源的蓝天碧水、青山净土。
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副市长李拴根、李红念,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市监委、济源中级法院、济源检察分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基层人大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公民等列席会议。
编辑:田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