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入法立规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直机关《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时间:2019-11-0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座谈会现场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河南人大网记者 高利国)11月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省直机关《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丁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李经超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诺民、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高莉萍等出席会议。

丁巍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省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近40人参加会议。

李经超主持会议

会议介绍了条例立法意义、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省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相继发言。各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积极讨论、畅所欲言,围绕条例草案的文字表述、规范内容、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交流,并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内容涉及社会参与、公民参与、职责分工、表彰奖励、考核评估等方面。

座谈会现场

据悉,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于今年年初启动。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郑州大学等单位组成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在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立法经验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今年10月,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到北京、河北和洛阳、漯河等地进行调研考察,再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省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盼望解决的不文明行为等问题,分别通过河南日报、大河报、大河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通过公共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征求意见,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收回调查问卷91万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

会议指出,启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对党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要求的具体落实,对我省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保障体系意义重大。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数量均居全国前列,但仍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通过法律手段引导人们践行文明行为规范、治理和约束不文明行为,显得迫在眉睫,因此有必要出台一部全面系统的地方性法规,鼓励倡导文明行为,强化处罚措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希望省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用立法促进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编辑:席茜  审核 :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