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信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时间:2019-10-25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河南人大网记者 田凯中)近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电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公布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11月9日。

据介绍,为进一步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消费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例(草案)》。

本次面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的《条例(草案)》在用户权益保护方面作出了规定。如: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限制、妨碍用户的电信服务选择权,不得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固定语音、移动语音、短信息、固定宽带、移动数据等涉及用户基本电信需求的业务,以套餐形式进行销售的,应同时提供单项业务服务,保障用户拥有单项业务的选择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规范用户消费提醒方式,采用相对固定的渠道和统一格式,控制合理的提醒时间和频次,不得夹带或变相夹带广告;用户明确表示不需要消费提醒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停止向其发送,并保存相关记录。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9年11月9日,在此期间,广大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信函请寄至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5号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二处,邮编450003;电子邮件请发至hnrdb@163.com;联系电话为: 0371-65906511。

附件:关于征求《河南省电信条例(草案)》意见的通知


编辑:席茜  审核 :阎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