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河南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照平详解《五年规划》

时间:2019-09-21  来源:大河网

  □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

  2019年7月15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简称《五年规划》)。《五年规划》从年度议题安排、推动健全报告制度、加强人大监督、推进立法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任务,这对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就《五年规划》的有关情况,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照平回答了河南法制报记者的提问。

  问:《五年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是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造福人民,对于建设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在全省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符合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符合全省人民群众期待。

  为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稳步有序推进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规划》,结合河南实际,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起草了《五年规划》,经过广泛征求省直有关单位、市县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多次修改完善,7月15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

  问:《五年规划》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怎样的总体目标?

  答:目前的定义下,国有资产分为四类: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我省这四类国有资产分布、规模、特点等各不相同。国有资产规模大、种类多,底数还不完全清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正在深化推进,体制还不完全顺畅;人大监督所需的信息还不够充分。所以,实现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努力。按照《五年规划》的设计,经过五年努力,要全面摸清全省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省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问:目前我省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是什么?政府管理、人大监督存在哪些问题?

  答:经过初步测算,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四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是: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1188亿元,负债总额20950.4亿元。其中,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548.5亿元,负债总额12345.6亿元,利润214.6亿元。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6896.2亿元,负债总额14747.4亿元,国家(含国有企业法人)共出资580.95亿元,形成国有资产944.7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08.8亿元,净利润98亿元。从行业布局看,银行业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中占比最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434.6亿元,负债总额2504.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387.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046.7亿元。

  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2354万亩;主要矿产、能源资源中煤炭保有储量388.42亿吨、铁矿20.5亿吨、铜矿89.5万吨;水资源339.8亿立方米。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省国有资产底数仍不够清楚、管理不够公开透明,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发展不平衡,总体运营配置效率有待提高,部分行业国有企业债务水平较高;国有金融资本风险防范和化解任务依然艰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文物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难以计量,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标准和规范不统一,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有待深入推进;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

  问:《五年规划》对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年度报告议题是如何安排的?

  答: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或者国有资产管理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情况。按《意见》要求,在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一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听取和审议的年度议题安排如下:

  (一)2018-2021年,2018年已完成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以后年度每年在书面报告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依次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以上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吻合,有利于上下联动。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体量较小,拟安排在2021年听取和审议。

  (二)2022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问: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将如何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答:依法有效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而不是直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的重点是了解和掌握各类国有资产是怎么管理的,管理的效果如何。《五年规划》提出,省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创新方式方法,实行全方位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具体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在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从完善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入手,建立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实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监督的有机结合。三是多方面、多角度研究分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加强日常监督、跟踪监督,打出人大监督“组合拳”,督促整改问责,推动问题的切实解决。四是持续推动全省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好《意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省、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的三级联网,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各级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联动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省

  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制度,适时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决定,并根据国家的立法情况,不断推进我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编辑:田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