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决定人大代表的满意度

时间:2019-08-1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2015年3月中旬,在罗山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含批评、意见)103件。截止当年11月20日,在已办理答复的代表建议中,承办单位答复为“解决采纳”的占总数的81.4%、“留作参考”的占13%。在这个百分比面前,人们更在意的是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背后是行动

  “加强和规范城市交通管理,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关杰代表认为,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能有空当,不能有偏差;斑马线的设置必须符合规范,严格按要求划定;道路车辆减速带的设置不能缺位,该设的地方一定要设;城区街道绿化固然重要,但不能影响交通视线。对于这些涉及居民和道路安全的设施,必须科学规划、缜密布局、完善配套,切实解决好路权冲突。

  2015年春节前夕,经过一个星期的实地调查,关杰发现县城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上,有3个交通信号灯被街道绿化树遮挡,有4个交通信号灯的可视角度差,有2个交通信号灯坏了但一直没有更新。根据调查的情况,关杰在罗山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县城交通管理和完善县城交通标志的建议》。

  在建议中,关杰不仅列举了存在问题的具体路段、地点、数量,提出了改进措施,还附有十几张现场拍摄的照片。

  接到建议后,罗山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交警深入现场排查和处理,及时与市政、绿化、城管、交通等协办单位会商,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在协办单位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仅半个月的时间,建议就落实了。

  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罗山县公安局还组织力量对城区交通信号灯的布局和安装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更换了一些早期安装的老旧交通信号灯,在单组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增设了多向交通信号灯,同时安装了电子警察和卡口抓拍系统。此外,还在县城主干街道的交叉路口设置了车辆通行转向限制标志,增设和完善了街道路口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

  “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态度坚决、行动迅速,立竿见影,成效显著。”关杰对罗山县公安局的办理结果极为赞赏,“不仅如此,他们还举一反三,对县城交通管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安全隐患也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对自己能够整改的及时整改,对需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则合力配合解决。‘满意’的背后是行动。我给县公安局的评价是‘满意’。”

  “留作参考”变“满意”

  “在人大代表心里,对答复为‘解决采纳’的办理件,大家更乐于接受。而对答复为‘留作参考’的,则意味着所提建议未被采纳,需要进一步解释。”黄伟杰代表介绍,根据县城周边部分乡镇干部、群众的反映和要求,在罗山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自己提交了《关于将县城公交车运行线路延伸到竹竿、尤店、东铺、楠杆等周边4个乡镇的建议》,而这份建议就是被“留作参考”处理的。

  罗山县城周边的部分乡镇干部和群众反映,从县城到竹竿、尤店、东铺、楠杆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乘班车不到20分钟就到了。不少乡镇干部和群众都在县城买了住房,但工作在乡里,他们经常要在乡镇与县城之间来回跑,乘班车受时间限制,很不方便。黄伟杰认为,既然群众有这个需求,将县城公交车运行线路延伸到乡镇政府所在地是合情合理的。

  罗山县交通局则认为,县城周边的4个乡镇都有农村公交车来往县城,只是班次间隔时间长了点儿,只要适当增加一些农村公交车辆、缩短班次间隔时间,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另外,如果将县城公交车线路延伸到乡镇政府所在地,还会引发县城公交车与农村公交车争抢乘客的矛盾。因此,对黄伟杰提出的这份建议,县交通局的答复是“留作参考”。

  黄伟杰说:“县交通局已经跟我作了解释。他们表示,县里正在研究办法,主要还是考虑适当增加农村公交车来往县城的班次,缩短班次间隔时间。经过他们的详细解释,我觉得县里的打算更实际,就把这个回复跟向我反映问题的乡镇干部和群众作了沟通,他们都能接受这个解释,只是希望县里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在反馈意见时,写下了‘满意’两个字。”

  “类似‘留作参考’的建议,情况复杂,有的是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办到的,有的是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完善的,有的是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才能落实的。”罗山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许正江表示,“尽管如此,在我们的跟踪督办下,承办单位还是加快了办理进度,有了新的进展,答复就升级为‘计划解决’或‘正在解决’。这时,人大代表的反馈也会发生变化,往往表示‘满意’。”

  代表为啥“不满意”

  “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尽管有着这样那样的原因和理由,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有些政府部门回避问题不作为。”陈广才代表有感而发。在罗山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他提了一份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建议。虽然承办部门答复为“解决采纳”,但他依然表示“不满意”:“这份建议虽然也办理了,但承办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回避矛盾是不好的,应当改正。”

  孙文平代表提到,县城老城区的部分巷道路面老化,排水沟不畅,路面积水,臭味弥漫,影响居民生活,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老城区部分巷道进行整修,给群众以方便。承办单位答复是“解决采纳”,但孙文平表示“不满意”:“承办单位虽然做过一些工作,但几个月过去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原因是巷道整修需要筹措资金,几个部门不合作、不给力,整修工作半途而废。”

  包盛银代表建议停办占道占路的节假日集市。这个问题解决起来难度较大,需要多个部门配合,但由于有关部门相互推诿,结果没能解决好。包盛银表示,这些集市大都占据人行道,搭建的棚子不仅阻塞交通,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所售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尽管承办部门给了“解决采纳”的答复,但办理效果不明显,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所以自己只能给个“不满意”。

  许志道代表反映,作为基层代表和村支书,自己提了一些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议,可承办部门避重就轻,对比较敏感、解决难度大的建议予以回避,依然按照本部门的工作思路进行回应。“这多少有点答非所问的感觉,我的反馈自然不会‘满意’。另外,还有个别承办部门本来没办理,却多次上门解释,虽然态度很好,但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也只能给个‘不满意’。”

  “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件,要继续跟踪督办。”2015年12月上旬,罗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将代表“不满意”的部分办理件列为下年度的督办重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宿吾君表示:“要让代表真正满意,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确实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开展‘回头看’,目的就是继续推动那些让代表‘不满意’的办理件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