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治建设 鹰城在行动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履职综述

时间:2019-08-1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展专题询问、决定重大事项、委员首次述职……盘点2015年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履职大事记,各项工作步履坚实,亮点频显,有效推进了鹰城民主法治建设,回应了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

  亮点一:获得地方立法权,吹响立法冲锋号

  法治建设与民生福祉相伴相生。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平顶山市作为一座资源型城市,申报地方立法权是全面实行依法治市进程中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科学立法实施意见。按照省立法评估意见要求,设立了立法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3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对学习贯彻落实《立法法》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提出将“申报地方立法权”作为2015年要干成的大事之一,发出了全力争取第一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动员令;5月1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会议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对此提出明确指示;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平顶山市正式获得了地方立法权,由此,掀开了鹰城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地方立法的目的,是要解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当市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立法的每一个步骤并可参与发表意见时,普通人不再感到与立法距离遥远。

  回忆立法授权的过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感慨万千:“能亲身参与争取‘成为首批获得立法权的市’,我们很荣幸,也很自豪。拥有地方立法权,我们建设新鹰城的法治基础就更加坚实,法治保障就更加有力。”

  亮点二:开展专题询问,再出监督“组合拳”

  专题询问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创新实践,不仅要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而且需要以询问凝聚发展共识,引领改革进程、推动地方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把视察调研、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形成人大监督“组合拳”。 11月1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结合听取审议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询问。

  这次专题询问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常委会精心安排,先期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分成四个组,分别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深入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然后由各工作机构分别提出询问题目,经反复讨论后提交主任会议进行研究,最后敲定询问内容。

  专题询问会上,委员们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保护、停车难、商品房质量、看病难看病贵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直奔主题进行询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视问题,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坦诚虚心地回答问题。

  在谈到今后的专题询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的话掷地有声:“市人大常委会将每年选择一至两个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议题,使专题询问这一有效的监督形式常态化。”

  亮点三:委员首次述职,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能作用?特别是不驻会委员闭会期间干了些什么?如何履职?这虽然不是一个新命题,却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细致探究和努力实践的课题。

  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安排3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述职,报告一年来的履职行权情况。“我是第一次向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还真有些紧张。这一年来自己的履职工作干得怎么样,今天将得到评价,我真正感受到了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和压力。”向常委会述职的李志敏委员如此描述她述职后的感受。

  “一石激起千层浪”,3名常委会委员向常委会会议述职引起了积极反响。在分组审议时,委员们表示,向常委会述职很有创意非常新颖,是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的有益补充和延伸,对委员是鞭笞和压力,更是监督和责任,将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热情,督促委员负起责任。

  亮点四:突出重点求实效,加强建设促履职

  随着中共中央18号文件和中共河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以建设“规范人大”为抓手,着力提升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鉴于原《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已经不适合当前工作需要,3月2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提供了重要的规范和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在主动融入大局、积极作为中体现责任,在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中体现规范,在务实审议、强化监督、推进落实中体现实效,推动了人大工作的持续发展,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