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细化履职情况 干好干坏不再一样 安阳市人大代表有了履职档案

时间:2019-08-16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我市人大代表有履职档案了,这有利于提高代表的积极性,促进大家更好地履行职责!”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上,《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档案登记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印发执行,2017年5月17日,谈起这个《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称赞。《办法》的顺利通过,意味着我市435名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将被量化、细化,代表干得称职与否将以档案登记为依据,群众对自己的“代言人”满意与否也将以档案评定为准。

  根据《办法》规定,按照“谁组织、谁登记”原则,代表履职档案登记明确由代表团、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县(市)区代表工作机构作为代表履职档案的登记主体。登记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履职情况,包括出席大会期间的各种会议,单独或领衔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二是闭会期间履职情况,包括出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组织的活动等情况;三是代表的奖励和惩戒情况。该《办法》同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每年年底将对全体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每届末对本届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作出统计和分析报告,作为代表任职情况和是否继续提名的依据,报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办法》的出台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水平,着力解决部分代表在履职工作中存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感不够强、对履职知识和要求掌握得不够好、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等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办法》的实施将切实提高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利于提高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贯彻落实。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