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概况

时间:2019-01-19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983年4月—1988年1月)

  主 任:赵文甫

  副主任:张树德 郭 坦 刘名榜 李赋都

  岳肖峡 马瑞华 邵文杰 林 晓

  纪涵星 吴绍骙 丁 石 陈冰之

  王培育 郭培鋆 范 濂

  秘书长:丁 石(兼)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万之俊 马景汉 王太钧 王启亭

  王金才 王荣业 王 晋(女) 王桂兰(女)

  王景琦 王锡璋 王德政 孔玉芳(女)

  左子善 左闺贞(女) 孙化三 白 均

  白西川 冯若泉 边鲁吉 吕 英

  朱 暇(女)吉兆明 刘少陵 刘尔雄

  刘问世 刘兴福 刘肃正 刘海澜(女)

  刘 峰 佀志广 安克南 何家濂

  杨清汾 郑中华 苏 远 苏 挺

  张子平 张健三 张新芳(女) 陆先进

  陆 昆 陈文茂 陈守敬 陈 惺

  罗伏华 周宇博 周致远 赵凤歧

  赵致平 赵华亭 赵临捷 赵廉清

  姜 鑫 柯象寅 闫立品(女) 陶治中

  高冠英 唐万章 翁少峰 黄元波(壮族)

  戚久旺 常保琦 盖世明(回族)彭艺枫(女)

  董凤熙 韩影山 蔡 明

  1983年4月29日,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六届人大常委会。

  1984年9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免去丁石的常委会秘书长职务,任命佀志广为常委会秘书长。

  1984年10月,李赋都副主任病逝。

  1985年4月,刘名榜副主任病逝。

  1985年5月,赵文甫主任,邵文杰、陈冰之副主任,马景汉、王太钧、王景琦、王锡璋、吕英、刘峰、张子平、张健三、陈文茂、周宇博、赵致平委员,因年龄超过任职规定而辞职。

  1985年5月,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张树德为常委会主任,郭坦、岳肖峡、林晓、纪涵星为常委会副主任,王金才、王荣业、佀志广、陈惺、赵凤歧、陶治中为常委会委员。

  1986年5月,王培育副主任因年龄超过任职规定而辞职。

  1987年4月,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王启亭、王德政、孙化三、杨清汾、郑中华、赵华亭、赵临捷、赵廉清、常保琦为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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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3年4月—1988年1月)

  1983年

  4月17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通过关于设立省六届人大法律、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3个专门委员会的决议;选举赵文甫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何竹康为省长;选举黎明为省高院院长,赵文隆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5月3日至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同意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报告,批准各级人民法院收取民事诉讼费用的暂行办法。

  7月1日至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决议,批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细则。

  9月5日至1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当前刑事犯罪活动和争取社会治安尽快好转的汇报,作出关于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议。

  11月13日至2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防止和清除精神污染问题和教育工作情况的两个汇报,批准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试行)、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试行)。

  1984年

  1月16日至1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代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决议,批准省劳动安全条例(试行)。

  3月30日至4月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批准省公路管理条例(试行)、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试行)。

  5月2日至9日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7月12日至1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和意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批准采矿管理条例、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9月23日至2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县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

  12月18日至2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公路运输管理条例(试行)、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试行)。

  1985年

  2月6日至12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试行)。

  5月30日至6月7日 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补选张树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9月7日至12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坚决查处制售假药劣药活动的决议。

  1986年

  3月8日至1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违法活动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贯彻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

  4月29日至5月9日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将省六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改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

  6月10日至1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法纪监察工作的决议、关于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决议、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决定等。

  8月19日至2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决议。

  10月17日至2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议、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决议、关于批准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条例的决议。

  12月19日至2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1987年

  2月14日至2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经济审判工作的决议、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决议等。

  4月28日至5月8日 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7月10日至1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严禁打击盗掘、盗窃、倒卖和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的决议,关于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办法的决议;接受何竹康辞去省长职务,决定任命程维高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9月10日至1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11月12日至22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决议、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土地法律常识教育的决议、关于启用计算机表决系统的决议。

  


编辑:谢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