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概况

时间:2019-04-12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988年1月—1993年4月)

  主 任:张树德

  副主任: 林 晓 纪涵星 张志刚 侯志英

  吴绍骙 郭培鋆 范 濂 胡廷积

  赵文隆

  秘书长:佀志广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于存杰 马北方 王启亭 王金才

  王英洲 王 晋(女) 王德政 孔玉芳(女)

  边鲁吉 卢振庭 刘问世 刘钟明

  刘海澜(女)刘德民 许乃同 阮桂培

  吉兆明 寿楠椿 杨清汾 苏 挺

  李广经 李光照 李祥远 李琇珊(女)

  李斌臣 吕永盛 吴全智(女) 何南丁

  何家濂 张长江 张永昌 张庆学

  张 灿 张保庆 张贺亭 张新芳(女)

  陆先进 陆 昆 陈 惺 林治开

  范毓初 周汝鸿 郑中华 郑耀堂

  胡南中 胡 涌 赵凤歧 赵华亭

  赵临捷 赵 硕 赵廉清 赵德芳

  顾志平 翁少峰 陶治中 梅养正

  黄 河 龚时旸 戚久旺 常保琦

  盖世明(回族) 彭艺枫(女) 楚新春(女)

  路茜玉(女)詹宏波(女) 樊鸿卿 潘长歧

  1988年1月29日,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七届人大常委会。

  1988年2月,杨清汾委员逝世。

  1988年4月,张树德主任病逝。

  1990年6月,佀志广秘书长调离河南。

  1989年4月,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杨析综为常委会主任,侯志英为常委会副主任,吕永盛为常委会委员。

  1990年8月,刘德民委员撤职。

  1991年3月,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张志刚为常委会副主任,王宏范为常委会秘书长,马北方、卢振庭、许乃同、阮桂培、李广经、李祥远、李斌臣、张永昌、张庆学、林治开、郑耀堂、胡南中、胡涌、赵硕、赵德芳、樊鸿卿为常委会委员。

  1992年12月,杨析综主任调离河南。

  同年12月,郭培鋆副主任病逝。

5

6


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8年1月—1993年3月)

  1988年

  1月15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张树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为省长,郑增茂为省高院院长。鉴于省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得票未过半数,会议决定本次会议不再选举,待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时重新选举。

  5月18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计划生育、社会科学发展、社会治安情况等的报告;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关于增加市、县、乡政府副职职数和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实施渔业法办法,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等;推选林晓副主任为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6月17日至2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有关任免人员名单,并在任免名单通过后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

  12月15日至2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决定等。

  1989年

  2月23日至3月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长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4月20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补选杨析综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席宝山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7月10日至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省部分城市制止动乱、当年粮食生产和农业投入、清理整顿公司工作进展情况等的报告;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批准决算。

  8月25日至3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节能工作、整顿文化市场、扶贫工作、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情况等的汇报;通过关于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决议、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决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暂行规定。

  10月30日至11月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物价工作、卫生改革和整顿医疗秩序、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等的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12月22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公司、普法工作、建设市场、河流污染防治、教育工作情况等的汇报,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反贪污、反贿赂斗争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加强我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

  1990年

  2月13日至1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林业生产、工商行政管理情况等的汇报,通过老年人保护条例。

  4月16日至25日 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6月22日至2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扫盲工作、审计工作、除“六害”工作情况等的汇报;通过关于切实加强扫盲工作的决议、实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等;决定李长春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8月21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侨务工作、水利建设、劳动就业、计划执行情况等的汇报;通过关于努力完成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省人民努力实现河南省水利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决议。

  10月22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法制工作、民族工作、科技兴豫情况等的汇报;通过关于认真实施行政诉讼法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12月19日至2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外事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等的汇报,省政府、省检察院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贪污反贿赂情况的汇报。

  1991年

  2月28日至3月11日 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补选李长春为省长。

  4月23日至2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努力发展电子工业的决议。

  6月14日至2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宗教工作、加强河道治理、黄河防洪和治理情况等的汇报。

  8月13日至2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抗灾救灾、旅游工作、乡镇企业发展等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决议、关于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有关章节内容和指标调整的决议、宗教活动场管理办法(试行)。

  10月7日至1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评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12月12日至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治理“三乱”、外经贸工作、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省高院关于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1992年

  2月25日至3月4日 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经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6月15日至1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乡镇企业、“科技兴豫”、民族工作情况等的汇报,批准决算。

  8月18日至2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省辖市政府、地区行署公署建设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决定、关于加强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办法等。

  10月26日至11月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情况、企业法贯彻执行情况、监察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检查省计划生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深入贯彻企业法促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决议。

  12月15日至1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接受李长春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马忠臣为副省长、代理省长;通过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12月23日至26日 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接受杨析综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12月2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推选林晓副主任为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1993年

  2月10日至1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水法实施办法,进一步贯彻“三资”企业法加速我省利用外资工作发展的决议。

  


编辑:谢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