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2011-06-23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吴灵臣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检查《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成员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工委副主任刘树声,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学义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王廷陪同。

        在平期间,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和四矿。

        在昨日召开的反馈会上,吴灵臣代表检查组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平顶山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高度重视矿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持续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推进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检查组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法一办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二是加强矿山地质保护,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三是规范矿业权勘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四是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