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立法调研

时间:2019-04-24  来源:郑州人大网

  4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学义参加调研或座谈。市领导马健、张俊峰、王广灿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航空港实验区规划展览馆,听取航空港实验区总体概况和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建设情况汇报,观看航空港实验区总体规划宣传片,并听取航空港实验区六大功能片区相关情况汇报。随后,调研组前往合晶项目现场、郑州机场西货站开展实地调研并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航空港实验区的立法工作情况,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据悉,航空港实验区自获批以来,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成规模、十年立新城”的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一持续两提升一转变”的良好态势。2018年,航空港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五个突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800亿元,达到800.2亿元;电子信息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达到3084.2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美元,达到527亿美元;跨境电商业务单量突破2000万单,达到2114.4万单;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合晶单晶硅项目投产,华锐液晶面板项目开工建设,光力科技半导体封装划片机、DW电子先进集成电路芯片靶材、富士康研发中心等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入驻,填补了全省空白。

  航空港实验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立法是航空港实验区依法治区的重要保障,是明确航空港实验区法律主体地位的迫切需要,是大幅提升航空港实验区带动力、辐射力、影响力的必然要求。《条例》的出台将为航空港实验区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编辑:席茜